帕瓦股份公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回购价格上限为22.8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后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已通过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可能存在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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