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共领域到数字界面: 哈贝马斯与数字时代的公共领域转型

转自 | 再建巴别塔


哈贝马斯强调,他在两位同事的邀请下,重新来审视他在60年前的代表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所提出的问题,从而让这部曾经在20世纪60年代为年轻的哈贝马斯带来巨大学术声誉的著作再次浮出水面。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哈贝马斯已经没有再去关注一些新问题,并未像他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最初十年里那样笔耕不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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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2022年,经历了特朗普和拜登的竞选、新冠肆虐全球、俄乌军事冲突等一系列事件之后,他在新书中开始思考一个新的问题,即在数字媒体的介入下,他一直以来所推崇的商谈伦理和协商政治,以及让主体间进行交往和协商的公共空间是否因此而发生转型,这种转型对于现代性,对于全球政治,对于主体间的商谈伦理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一、公共领域的历史构成


世事沧桑,理论思考亦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这一点也适用于哈贝马斯在60年的跨度里如何思考资本主义社会中“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问题。


在具体的现代历史发展过程中,资本社会的集体同一性和个体身份是如何在历史变革中形成的。写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时,哈贝马斯刚刚离开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来到马堡,并向马堡大学的政治学家沃尔夫冈·阿本德罗德(Wolfgang Abendroth)提交了教授资格论文。


正如泽利格和萨维尼亚尼的评价所说:“在这本开创性的著作中,尤尔根·哈贝马斯提出了通过合理的交往来形成社会秩序的可能性问题,这个问题在他后来的工作中得到不断的阐述和完善。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哈贝马斯重构了政治公共领域的发展,从 17 世纪末的英国到 20 世纪 60 年代的德国法团主义,着眼于政治公众交往的发展。”


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提出的问题,即资本主义社会中公共领域的形成,已经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演变,但公共领域的问题并没有因此而消退,尤其在特朗普当选总统和欧洲右翼民粹主义兴起的背景下,让哈贝马斯不得不重新思考这个60 年前的主题。


哈贝马斯关心的是,诸如美国的特朗普、法国的勒庞、巴西的博索纳罗等经过合法政治选举上台的右翼民粹主义领导人是否会成为民主政治的常态,而这种常态是否最终让已经陷入合法性危机的现代性体制更加摇摇欲坠?在这些问题面前,如果仍然坚持主体间性的交往理性,坚持商谈伦理和协商政治的合法性,那么,哈贝马斯就需要对数字媒介下的公共领域给出新的解释。


此外,在哈贝马斯面前还有一个理论上的挑战。他在20 世纪 80 年代用两卷《交往行为理论》开创的主体间性的商谈伦理,其理论根源就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对资本主义社会中公共领域的历史形成过程的梳理:从家庭中的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划分,到沙龙和咖啡馆的文学评论和政治见解,以及印刷媒体兴起带来的报纸、杂志、书籍的流行,从而产生了以印刷品为主要媒介的资产阶级公共空间,再到 20 世纪六七十年代广播电视的崛起,从而缔造了新的公共舆论下的公众。这成为《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最重要的理论主题,因为我们可以看到当代商谈伦理学和协商政治并不是什么抽象的理论构建,而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演变中,通过传播和交往媒介的变化,塑造了主体间性交往的公共空间。


但是,这些问题在面对互联网和数字媒体的兴起时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也就是说,随着从印刷媒体、广播电视媒体进入数字媒体和平台媒体之后,曾经被作为资本主义公共领域的商谈交往空间,是否因此而发生变革,从而为一种新形态的伦理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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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首先来分析一下哈贝马斯如何看待现代资产阶级公共空间的兴起。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他首先谈到了 18 世纪英国资产阶级和贵族阶级的家庭布局的变化:


现代大都市的私人住所都会把全家公用的整个空间限制得再小不过了:本来是宽敞的前厅变成了又小又窄的过道……相反,每个家庭成员独有的房间却越来越多,布置得越来越有个性。家庭成员在住宅内部的独立化是最值得重视的。


哈贝马斯从里尔的《论家庭》中引述了这段文字,并不是简单说明在封建社会末期和近代早期的资产阶级和底层贵族家庭的布局空间的变化,而是观察到家庭空间越来越不是所有家庭成员的共处空间,相反,每一家庭成员获得了自己相对独立的空间,即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个人空间里处理相对隐私的事情。这意味着,在近代早期,出现了私人领域和空间,而私人空间的出现恰恰代表着个人身份从巨大的家族背景下脱离出来,家庭成员不再是彼此不分的总体,而是独立为具有主体性的个体,而私人领域就是让个人主体可以存在的空间。


与之对应,家庭中也出现了另一种空间,这种空间叫作“沙龙”。哈贝马斯明确指出:“典型的市民住宅中最重要的场所是一个全新的房间,即沙龙……但是,沙龙不是供家庭所用,而是用于社交,这种沙龙的社交意义和由一定的朋友组成的既封闭又狭小的圈子不可同日而语。”


除了家庭中的沙龙空间之外,由于 17 世纪中叶咖啡作为一种中上层阶级的饮品流传到欧洲,那些具有一定经济地位和社会影响力的市民开始在咖啡馆聚集,一个用来品尝新型饮品的场所,迅速发展成为底层贵族和新兴资产阶级聚集的场所。据统计,在 18 世纪中叶,伦敦市区已经拥有3000多家咖啡馆。起初,这些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贵族和市民阶层讨论的是文学和艺术批评,但“围绕着文学和艺术作品所展开的批评很快就扩大为关于经济和政治的争论”,这种政治争论带来的后果是:一方面咖啡馆吸引了更多市民的加入,另一方面让咖啡馆的“人们自以为有一种自由”,而这种自由制造了某种公众舆论,甚至对国王和政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由此可见,咖啡馆已经从一个纯粹消费空间成为广大市民阶级政治聚会的空间,在 18世纪的法国,咖啡馆甚至成为酝酿革命的温床。在一定意义上,咖啡馆成了名副其实的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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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近代资本主义形成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种双重运动:一方面,私人领域从家庭领域中独立出来,让个体可以在这个空间形成独立自主的主体;另一方面,家庭的主人以独立的身份在沙龙中参与社会交往,并形成了资本主义社会最基层的关系网络。这就是哈贝马斯谈到公民社会形成的第一个前提,即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区分,它们从传统的家庭领域中分离出来,从而成为构成现代资本主义主体身份的双重方式。


二、数字媒体下的商谈伦理的境遇


为什么哈贝马斯如此关心公共空间中的主体间的商谈和协商?为什么哈贝马斯并不像他的德国古典观念论的先辈一样,从一个抽象的先验性原则来推导出主体的实践理性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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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仅因为在20世纪,康德式的先验理性遭遇到尼采、弗洛伊德以及后现代主义的怀疑论的挑战,更重要的是哈贝马斯意识到,人们的行为规则不可能依赖纯粹理性的规则来建立,所有人类社会的行为规范都必须建立在公共空间中的主体间的交往和协商达成的共识和规范基础之上。


在1999年的一次访谈中,哈贝马斯对自己提出的在公共空间中的商谈协商原则进行了一番说明,他指出:“我所说的时间是一种在理性原则指导下的时间,而不是盲目的、无任何理论规范的实践。……但是,这里的理性不是一种神秘抽象的、虚无缥缈的、由精神虚构出来的纯思辨的东西,而是具体的,存在并体现于人的认识、言说和行为之中。”哈贝马斯的这个论断,一方面将自己与纯粹思辨的德国观念论传统拉开了差距,另一方面,他认为自己的公共空间中依赖于主体间交往形成的商谈伦理,与那种解构了任何规范的虚无式的后现代主义保持了距离。


在哈贝马斯看来,一方面,通过将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区分来看,保障了个体自由和特殊权利的行使;另一方面,公共空间是有规范的,但这种规范不是抽象的给予,而是通过主体间的商谈和协商形成的共识,并在这种共识性规范下指导人们的认识、言说和行为。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哈贝马斯试图用公共空间的商谈伦理来协调西方传统政治哲学中个体性和公共性的鸿沟,从而让生活世界既不会笼罩在抽象的普遍主义规范迷雾之中,也不至于在极端推崇个体性和解构的后现代主义思潮下走向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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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哈贝马斯的主体间的商谈伦理严重依赖于20世纪末期的媒体环境。正如后来有学者指出的,尽管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哈贝马斯不再强调报刊业和新闻媒体是塑造主体间商谈的前提条件,但这种主体参与式商谈与那个时代的媒体环境有着脱不开的干系。


说白了,生活世界/系统的区分导致了两个问题。


首先,由于生活世界和系统的逻辑和结构将权力置于主流媒介之下,该理论无法解释权力的合法使用。其次,主流媒介对于生活世界的共识驱动的商谈语境有一种同质化的效果,这种效果产生于可普遍化的利益的超越性特征。


于是,在面对传统纸质媒体日益衰微,而数字媒体尤其是自媒体和流媒体狂澜般的兴起时,哈贝马斯也认为这势必会为商谈伦理和协商政治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


对于公共领域的媒体结构来说,这种平台特征实际上就是新媒体的新意所在。


在哈贝马斯看来,数字媒介与传统新闻媒介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存在一个“负责任”的调节者,这个调节者是一个过滤器,对于参与媒体环境下的公共领域的商谈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


但是,在数字媒介环境下,尤其是自媒体和流媒体的兴起,让这种公共领域的基础设施的角色变得不再重要。相反,数字媒体“将把用户从接收者的角色中解放出来,不局限于在有限的节目中进行选择,而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在自发意见的随意交流中发出自己的声音”。


这样,在数字媒体中无拘无束地、无监管地发出自己声音的结果是,那些原先在印刷媒体和大众媒体时代只能出现在私人领域中的话语和行为,也毫无顾忌地出现在公共领域中,并肆意在公共领域中传播。在推特、脸书、抖音上,大量用户将自己私人生活的话语和形象上传,并到处流传,而那些情绪化的言说和私人领域的隐秘言辞也被大量上传到公共领域,从而干扰了公共领域的商谈伦理学的协商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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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前,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提出公共领域形成的历史前提就是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区分,公共的沙龙和私人的房间分离,这是产生资本主义公共空间的第一个瞬间。


但在数字化的自媒体和流媒体环境下,这种私人和公共的区分已经变得不再必要,私人空间通过镜头和屏幕,可以与网络上的任何用户进行共享,尽管这个空间是私人领域,但自媒体和流媒体已经将这种领域数字化为一个展现的平台。各种个性化的频道和自拍让每个数字网络用户都成了作者,他们不再是大众传媒时代的受众,不再无条件地接受公共空间设定的种种规范,而是不断地尝试在自己的频道和链接中寻求所谓的刺激性突破,这让哈贝马斯感到警惕。


因为一旦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界限变得模糊,那就意味着,作为排他性的私人空间的性质会逐渐腐蚀掉公共空间的包容性,从而为社会公共空间的整体分裂埋下祸端,哈贝马斯指出:“公共传媒的数字化模糊了人们对生活中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之间界限的感知,尽管这种区分的社会结构的前提条件没有发生改变,这也对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今天社交媒体用户在其中活动的半私密、半公共的交往空间来看,以前与私人领域明显分离的公共领域的包容性特征正在消失。”


或许正因如此,哈贝马斯才将特朗普的上台看成数字媒体下商谈伦理衰落的一个征兆,而这个征兆的另一个表象就是普遍性的不信任,将整个媒体空间视为一个“后真相”(post-truth)的空间。哈贝马斯指出:“假新闻对政治公众的日益渗透,特别是向‘后真相民主’的惊人发展,在特朗普执政期间,在美国已成为一种可怕的常态,也增加了欧洲对媒体的不信任。


那么,对于生活在数字媒体时代的我们来说,问题在于,我们究竟是应该像哈贝马斯一样,在数字媒体时代挽救日益分裂和破碎的公共领域,还是在一个新的地基上来思考数字媒介下的新伦理空间的可能性?


三、公共领域的衰落与数字界面的兴起


当哈贝马斯对数字时代右翼民粹主义的冲击感到不安,并将这种不安视为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疆界被打破时,他忽略了数字时代公共领域的新结构转型实际上发生在两个互为表里的方面,而不是单纯的数字民粹主义的问题。


60年前,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结尾,哈贝马斯用米尔斯关于“大众”(Masse)和“公众”(Publikum)的区别,指出了公共领域中的舆论是如何运作的。


对于米尔斯来说,真正的公共交往的主体是公众,因为公众不仅可以事实上参与和表达政治意见,也有严密组织,能够产生有效的行为和影响,在行动中,公众能够意识到自己是自主的。


相反,对于大众来说,表达意见的人比倾听意见的人要少得多,主要传播形式无法真正对大众实施影响,也无法与官方进行沟通。


因此,“在公众共同体里,讨论是占支配地位的交流方式,而大众媒介,如果存在的话,也完全是扩展和激励讨论,将原始的公众与其他讨论联结在一起。


在大众社会里,占支配地位的传播方式是形式上的媒体(formal media),大众仅仅是媒体的市场:所有这些都暴露在特定的大众媒介的内容上”。米尔斯的“公众”和“大众”的区分,实质上在于媒介的区别,公众共同体的媒体是一种理想状态的大众媒介,能够让所有参与的公众获得话语权,从而对政府的政治决策产生影响。


这种能够激发公众参与的大众媒介只存在于传播政治学的理论形态之中,真实世界的媒体并不是这个意义上的大众媒体,也无法激发公众的参与。那么,公众共同体也只存在于政治学的理论形态之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米尔斯所涉及的“形式上的媒体”,这些“形式上的媒体”只是面对大众经营一个媒体市场,从而保留那些能够为媒体带来利益的声音。


但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却给予这个区分另一种意义:“非正式意见进入准公众舆论的循环当中,并且被这一循环所使用和改变,同样这种循环本身在公众的推广之下,也获得了公共性。……一种意见在何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公众舆论,取决于如下的标准:该意见是否从公众组织内部的公共领域中产生,以及组织内部的公共领域与组织外部的公共领域的交往程度,而组织外部的公共领域是在传播过程中,通过大众传媒在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之间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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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看出,哈贝马斯的公众和大众(即非正式意见)的区分,准确来说,取决于公共领域,或者是组织内部的公共领域,或者是外部的公共领域。


在面对数字媒介,尤其是自媒体和流媒体带来的混乱时,今天的哈贝马斯只能感到:“在一定程度上,数字基础设施也会实现这一目标,但前提是要有相应的监管,而目前还缺乏这种监管。”因为,哈贝马斯认为解决类似特朗普之流的民粹主义意见在数字媒体上肆意传播的途径就是“数字监控”,尽管哈贝马斯也十分欣赏祖博夫(Zuboff)等人关于“监控资本主义”的批判 ,但哈贝马斯仍然希望在数字时代找到一个“负责任”的守门人角色,从而重构一个从大众到公众的筛选阀门,保障公共领域的合法性。


那么,在今天的数字媒体时代,如果仍然存在某种公共领域的话,那个公共领域也绝不是哈贝马斯在 60 年前思考的资产阶级用商谈和协商的方式,面对面地构建起来的规范性的公共领域。


在数字平台的界面空间中,重点不在于人们是否按照约定俗成的政治正确的话语来商谈和行事,而是这些主体是否按照数字底层协议的方式来行为和言说,最重要的关系不是主体和主体之间的关系,而是现实主体如果通过界面的中介进入那个新的数字空间之中。我们拿起手机或打开电脑打开应用那一刻,我们已经被手机或电脑的应用界面所中介了,那个手持手机的我,那个在电脑屏幕前敲击键盘的我,不是以现实的身体,而是以在线注册的账号参与到数字媒体的各种应用之中,倘若没有那个注册账号,我们根本无法参与到数字公共领域中的任何行动。


或许,哈贝马斯并没有真的理解他的同事马丁·泽利格和塞巴斯蒂安·萨维尼亚尼邀请他撰写《公共领域的新结构转型》的真正含义,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在数字空间中的主体间的协商政治的可能性,而是如何才能打破由界面协议构成的筛选机制,让政治彻底冲破传统大众媒体的公共领域中伪君子和真小人的对立模式,打破公共领域汇总隐含的话语法则的强迫,重新构想一个适合大众的公共空间和政治的可能性。


文章摘编自《公共领域的新结构转型》

——代译后记 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