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宁金融监管分局开出6张罚单,剑指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共计罚款26.5万元。
因个人代理人资质审核管理不到位、编制虚假资料等: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被罚款21.3万元;
周宇(时任百年人寿通山支公司机构人管)被监管警告并罚款0.1万元;
焦瑞煌(时任百年人寿通山支公司负责人)被监管警告并罚款0.1万元;
刘德香(时任百年人寿咸宁中支综合内勤)被监管警告并罚款4万元;
李金(时任百年人寿咸宁中支银行保险室负责人)被监管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郑秋珍(时任百年人寿咸宁中支个人保险代理人)被监管警告。
焦瑞煌,时任百年人寿通山支公司负责人,被警告并罚款0.1万元。刘德香,时任百年人寿咸宁中支综合内勤,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李金,时任百年人寿咸宁中支银行保险室负责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郑秋珍,时任百年人寿咸宁中支个人保险代理人,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警告。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咸宁金融监管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罚款21.3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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