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东财Choice金融数据显示,2024年12月27日,豆神教育成交额82554.31万元,主力净流出3182.6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豆神教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3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20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20日收盘时继续持有豆神教育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9月20日,豆神教育发布深交所关于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豆神教育,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南路6号1幢6-206室;窦昕,豆神教育董事长、时任总经理;张瑛,豆神教育时任财务总监。
经查明,豆神教育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4年1月24日,豆神教育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2亿至-3.8亿元。3月22日,豆神教育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显示,预计净利润修正为2870万元至3430万元。4月25日,豆神教育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净利润为3160万元。豆神教育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修正不及时。
豆神教育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6.2.1条的规定。
豆神教育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窦昕、时任财务总监张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对豆神教育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2.4条、第12.6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豆神教育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豆神教育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窦昕、时任财务总监张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豆神教育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天眼查显示,豆神教育参与招投标项目22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