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心引擎”激活市场监管新动能

今年以来,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举措,以“四心引擎”为驱动,全面激活市场监管新动能,在聚焦主线、党建引领、服务群众及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精心建队伍,把稳“方向盘”筑牢堡垒
强化法治机关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案件会商制度,全年举办业务培训47期,通过规范执法台账、明确检查内容等措施提升执法规范性,保障监管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强化基层所规范化建设,和平所获评全盟市场监管系统三星级所荣誉,兴安所获评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四星级所荣誉;经过连续2年努力,兴安所、城郊所、和平所、铁西所、爱国所、新城所、五一所7个所获评自治区标准化规范化市场监管所。
凝心推改革,踩下“大油门”加速转变
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措施。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到49742户,新增5000户,同比增长6%;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全市质押融资额2250万元;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310家市场主体通过“个体蒙信贷”获贷款1.36亿元;超额完成招商引资年度任务1.25亿元,市场经营主体注册资本增资15.07亿元。
暖心优服务,便民“小窗口”见大民生
创新服务发展,兴安领创·内蒙古地理标志展示体验中心建设项目获全区首批验收通过,争得自治区知识产权局20万元资金支持,目前已成功入驻15家企业70余种地标产品,成为推广“兴安盟大米”“阿尔山卜留克”等全盟地域品牌的重要窗口。全市新注册商标208件,专利授权41件,商标累计注册4755件、有效发明专利50件、地理标志商标1件;强化“蒙”字标认证,全市6家企业进入“蒙”字标培育库,2家企业申请团体标准;岭南香大米、科沁万佳卜留克咸菜已进入第三方现场核查阶段。
规范涉企行政监管,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规范涉企监督检查内容、方式和流程,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年内共完成部门抽查65批次791户、部门联合抽查43批次132户。
鼓励企业申报标准,全市75家企业、个体户在企业标准平台累计录入企业标准333项,国家标准40项、行业标准11项、团体标准5项、涵盖产品2305种。
敬心明警示,激活“动力源”锤炼作风
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发力,认真落实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深化拓展年”工作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线上线下多学联动,开展各类理论学习共计63次,覆盖党员干部500余人次。强化“处方式”警示教育,全面筑牢党员思想防线。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共计23次,覆盖党员干部230余人。整治行风、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八个严禁”,教育干部职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岗位特点梳理廉政风险点,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督促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端正行风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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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监  制:李   亮  刘文静

监       制:谭艳丽

责任 编辑李智欣

编       辑:孙   莹

来       源: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