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护企 | 品牌墨盒竟产自小作坊?

来源 | 金山检察


购买正品品牌墨盒零件,再自行组装加工,王某就这样在自己的“小作坊”里源源不断生产着“品牌”墨盒,打着“正品”名义对外销售牟利。



以假乱真的“生意经”

2019年,王某开设了一家专门经营办公用品的网店,由于售卖的都是不带商标的通用款,网店的销量一直没能达到王某预期。


“墨盒售价高,需求量大,要是能以假乱真……”2020年11月,思考着如何才能提高利润额,王某将主意打到了品牌墨盒上,并琢磨出了一套“李鬼扮李逵”的法子。


通过各种渠道购买二手正品墨盒配件和防伪标、包装盒等材料,再在自己的小作坊内,将配件清洁、贴标、包装,如此一来,崭新的“品牌”墨盒就“生产”了出来。其后,王某将这些假冒的品牌墨盒以“正品”名义挂到网店内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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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零散配件制作出的“品牌”墨盒卖出了“正品”的价格,利润自然也上涨不少。成功赚到“第一桶金”,尝到甜头的王某更是认定了这份“生意经”,被废弃的零件、二手墨盒,在王某的小作坊里纷纷变身崭新的“原装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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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为高额收益沾沾自喜,殊不知法网恢恢,2023年10月,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网店有销售假冒品牌墨盒的嫌疑,经侦查后,于同年11月将王某抓获归案。




维护被侵权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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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侵犯了品牌方的知识产权及商业信誉。


案件移送金山区检察院后,检察机关向涉案品牌方送达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害单位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最大限度保障被侵权企业的诉讼知情权和参与权。


同时,在案件办理期间,检察官多次与被侵权企业及其诉讼代理人联系沟通,听取企业诉求,为企业提供帮助和建议,积极引导被侵权企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024年12月,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王某提起公诉,被侵权的商标权利人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检察官提醒

知识产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核心财富,更是企业新质生产力的动力源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旦被认定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无论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经营者应当自觉守法经营,切不可存侥幸心理,谋求不义之财,走上违法犯罪之路。消费者应当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商品,对价格过于低廉的商品保持警惕,一旦发现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可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如涉及违法犯罪线索,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