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民政局发布《关于深入实施“银龄行动”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实施“银龄·凝心铸魂”“银龄·聚力献智”“银龄·振兴乡村”“银龄·赋能基层”“银龄·共建家园”五项行动,让更多老年人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坚持老有所为、发挥余热,为本市高质量发展贡献“银发力量”。
2024年,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有序启动“银龄行动”。
到2026年,“银龄行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水平不断提升,服务领域逐步拓展,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成为长期开展的老年志愿服务项目。
到2028年,“银龄行动”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规范完善、服务网络完备、社会效益突出,成为老年人老有所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重要品牌。
实施“银龄·凝心铸魂”行动,邀请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等银龄志愿者积极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阐释党的创新理论,宣讲党的光辉历史,解读党的惠民政策,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传递给广大群众。
实施“银龄·聚力献智”行动。发挥有关领域老知识分子作用,广泛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健康、送文化等服务。
实施“银龄·振兴乡村”行动,引导银龄志愿者广泛参与乡村建设,情系发展,献计出策,积极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家园的主动性、创造性。
实施“银龄·赋能基层”行动,鼓励老年人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参与纠纷调解、法治宣传、社区服务、精神慰藉、关爱高龄困难老人等志愿服务活动,让居民群众感受社区大家庭的温暖。
实施“银龄·共建家园”行动,鼓励老年志愿者积极参与家园美化绿化、环境清整、绿色环保等活动。
➣“方案”全文如下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深入践行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委发〔2024〕5号),现就实施“银龄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老有所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发挥老年人在经验、技能、智慧和阅历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激励引导老年人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广泛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汇聚“银发力量”,彰显“银龄担当”,推进新时代“银龄行动”服务质效不断提升,服务范围持续拓展,服务方式更加多元,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贡献力量。
2024年,各区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谋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有序启动“银龄行动”。2026年,“银龄行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水平不断提升,服务领域逐步拓展,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成为长期开展的老年志愿服务项目。2028年,“银龄行动”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规范完善、服务网络完备、社会效益突出,成为老年人老有所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重要品牌。
重点任务
(一)实施“银龄·凝心铸魂”行动。邀请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等银龄志愿者积极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集中宣讲、报告会、讲故事、情景再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阐释党的创新理论,宣讲党的光辉历史,解读党的惠民政策,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传递给广大群众。充分发挥银龄志愿者模范带头作用,深入宣讲贯彻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团结一心跟党走,带动广大党员群众和身边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治理等。发挥老年志愿者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党员群众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向基层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心声,促进党心连民心。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人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价值引领,凝聚党心民意,促进社会和谐。鼓励老年志愿者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培育时代新人。
(二)实施“银龄·聚力献智”行动。发挥有关领域老知识分子作用,广泛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健康、送文化等服务。动员老教师、老校长等教育领域知识分子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经验优势,广泛开展结对关爱、帮教助学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科技领域老知识分子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开展科普教育,助力全社会科学素养的普遍提升。邀请农业领域银龄技术人才深入乡村,提供产业帮扶、种养殖技术指导、项目支持等服务。邀请文化领域银龄人才,立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供融入日常生活的公共文化活动和文艺志愿服务,推动基层文化繁荣发展。邀请卫生健康领域的银龄知识分子提供诊疗、预防、教学、用药指导、健康知识普及等志愿服务。邀请体育领域银龄人才广泛开展运动指导、健身宣传等志愿服务,助力全民健康。
(三)实施“银龄·振兴乡村”行动。引导银龄志愿者立足乡村实际,广泛参与乡村建设,情系发展,献计出策,积极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家园的主动性、创造性。鼓励老年志愿者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协助抵制大操大办酒宴、高价彩礼、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和不良风俗,引导村民树立文明新风。鼓励老年人利用熟悉村情、生活阅历、年龄经验、沟通交流的优势,参与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助力农村和谐稳定。依托村基层老年协会、涉老社会组织等,深入开展文化服务、邻里守望、健身养生、老年教育等活动,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发挥老年家庭教育志愿者作用,倡导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等家庭美德,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家庭文化。
(四)实施“银龄·赋能基层”行动。鼓励老年人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参与民主监督,协助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社区协商、居民意见征集、公益资金使用、村规民约落实等工作,增强城乡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提升社区自治水平。鼓励涉老类志愿服务团队围绕居民需求和社区实际,广泛开展平安巡逻、优秀文化传承、全民阅读、纠纷调解、法治宣传、社区服务、精神慰藉、关爱高龄困难老人等志愿服务活动,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依托基层组织,链接服务资源,采取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为社区内困难群众、孤寡老人、下岗失业人员、重病重残等人员送温暖、送服务活动,让居民群众感受社区大家庭的温暖。鼓励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社区治理,排查安全隐患和不和谐因素并及时报告。持续深化“手足情、寸草心”以老助老志愿服务,推进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项目接续开展。支持具备条件的老年人参与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
(五)实施“银龄·共建家园”行动。鼓励老年志愿者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参与家园美化绿化等活动。邀请有条件有能力的老年志愿者参与社区(村)环境清整和乱堆乱放、垃圾随意倾倒、乱贴乱画、占用消防通道和盲道、非机动车乱停放等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活动,营造宜居整洁的社区环境。支持老年志愿者广泛开展清洁空气、动植物保护、低碳环保、再生资源回收、“光盘行动”、节水节电、绿色出行等环保教育和环保活动。鼓励老年志愿者积极倡导文明健康方式,号召居民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实施垃圾分类,共建绿色、文明、和美的生活环境。将清洁环保志愿服务与重大节日结合起来,创新活动形式,通过组织参与绿色出行体验、变废为宝、老年友好社区创建等形式,提高服务项目影响力和号召力。
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组织领导,“银龄行动”由市老龄委领导,市老龄办统筹协调并抓好工作落实,市老龄委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区老龄办具体组织实施。市老龄委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和行业优势,创新组织开展“银龄行动”。民政部门、老龄办要把“银龄行动”列入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扎实组织推进,强化跟踪落实。市老龄办要定期对“银龄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强化督促落实,推动“银龄行动”落地见效。开展“银龄行动”的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和各区民政局、老龄办每年1月底前要向市老龄办提交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加强“银龄行动”情况统计,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强化经验交流,促进信息共享,推动协同共进。完善投入机制,通过公益性捐赠、合作协办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拓宽“银龄行动”资金来源渠道,引领服务需求。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有序拓宽参与渠道。多渠道搭建“银龄行动”服务平台和服务载体,聚焦需求导向,坚持供需对接,合理确定服务项目、服务规模和服务方式,推进“银龄行动”志愿服务精准化、实效化。充分利用老年人原单位的有利条件,为有意愿参与“银龄行动”的老年人提供机会。以老年人所在社区为依托,鼓励支持老年志愿者就近就便常态化参与城乡社区志愿服务,促进志愿服务深度融入社区治理。搭建“银龄行动”志愿者与社会工作者、基层老年协会、社会组织的有效对接和交流合作,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与基层治理的融合机制,提升志愿服务效能,推动基层治理创新。加强老年志愿服务团队孵化培育工作,提高志愿服务组织化水平,方便老年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参与“银龄行动”。
(三)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建立老年志愿者招募机制,鼓励支持有条件、有意愿、有能力的老年人积极参与“银龄行动”,注重吸纳医疗、教育、文化、心理、法律等专业人才加入,促进志愿服务专业化,培育壮大“银龄行动”志愿服务队伍。各区可按需设立本级“银龄行动”志愿服务团队。有针对性组织开展“银龄行动”志愿者培训,普及志愿服务知识,把握技巧方法,明确注意事项,提升“银龄行动”服务水平。鼓励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志愿服务供需对接,引导青年志愿者帮助“银龄行动”志愿者做好项目管理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志愿者和志愿组织的管理工作,做好注册认证、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等工作。引导志愿者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和实际条件,选择适宜的志愿服务项目,必要时安排体检,并做好应急预案。积极引进商业保险,做好志愿者安全保障。
(四)塑造提升品牌形象。要结合实际工作,不断丰富“银龄行动”核心内涵和实践路径,努力挖掘行动所蕴含的精神力量,切实把“银龄行动”塑造成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重要品牌。要结合活动主题,组织启动仪式、项目推介等活动,培育和发展一批有特色、有质量、有影响的“银龄行动”项目。深入开展“银龄行动”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典型案例征集,通过举办座谈会、报告会、分享会等形式推动“银龄行动”走深走实,提升“银龄行动”影响力和感召力。充分利用电视报刊、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平台,广泛宣传“银龄行动”志愿者和志愿组织的经验做法、先进事迹,展现新时代老年人老有所为、向上向善的精神风貌。
来源 | 天津市民政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