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发布禁放烟花爆竹公告!举报有奖!城区禁放范围

12月28日,泰安警方发布致广大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们好!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大家都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在城区生产区域、人口稠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而且带来严重的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问题,使空气质量变得更差,给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老人和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市民朋友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大气质量也得到明显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今年我市烟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态化禁放政策,城区禁放范围是桃花源路暨G3高速公路以东,博阳路以西(含博阳路与碧霞大街交叉口向北延伸线至唐家庄村、刘家庄村、饲马峪村、沙家岭村、亓家滩村、王家庄行政村),环山路以南,高新区一天门大街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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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我们共同生活的城市能有一个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规定,拒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二、自觉学习和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违规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

三、禁放区内对违规燃放、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打击。举报电话:泰山区:6279110;岱岳区:8566600;高新区:6990110;泰山景区:5369110;“110”或泰安警方微信公众号—有奖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由属地公安机关视情奖励现金100-500元。

四、通过微信、抖音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积极弘扬正能量。让我们从身边做起,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以实际行动共同守护泰城的蓝天碧水。

此致敬礼!

泰安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蔡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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