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进出口政策大改革!1月1日起,计税不再使用央行汇率

2025年1月1日开始 进出口货物征收税收时 将不在以缅甸国家央行美元定价1兑2100缅币计算 改为以Market Trading Rate 1兑3580缅币左右价格计算收取

缅甸海关总署MACCS分局发布第007/2024号通告,2025年1月1日开始,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税收时,将不在以缅甸国家央行美元定价1兑2100缅币计算,而是改为以市场交易汇率Market Trading Rate 1兑3580缅币左右价格计算收取。

图片

海关总署MACCS分局发布的通告显示,根据企划与财政部联邦部长办公室90/2024号命令,海关总署于2025年1月1日起,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税收时,将不在按照以缅甸国家央行每天发布的参考汇率为基础的每周汇率计算收取,而是改为以替代参考价格的市场交易汇率Market Trading Rate为基础的每周汇率计算收取。

征收税收时,将使用的以市场交易汇率Mraket Trading Rate为基础的每周汇率Weekly Exchange Rate,将每周在海关总署网站,Facebook页面发布。

2024年12月26日,缅甸国家央行发布美元的参考价格为1兑2100缅币,市场交易汇率Market Online Trading Rate为1兑3588缅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