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报!开封王某某等4人,行政处罚!

近期,

为深入推进“清朗”系列专项行动,

开封网信、公安强化部门协作,

加大网络执法处罚力度,

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

持续净化网络生态环境。

现将4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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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






典型案例1:


2024年11月,网民王某某在网上发布“出行需核酸检测”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示范区分局水稻乡派出所依法调查,王某某为博取眼球在网络平台发布谣言。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某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删除相关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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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2:


2024年11月,芦某在朋友圈发布“开封市XX生活超市,充值100送100”的信息。经示范区分局杏花营派出所依法调查,相关超市正常营业,没有开展相关促销活动,该消息属虚假信息,给超市正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芦某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删除相关不实信息。



禹王台区






典型案例3:


2024年12月,网信部门工作中发现,某平台一条名为“这化工园区死人是不是有任务?”的短视频,并配文称“又炸了,不知道又死多少人”,迅速在网上引起关注。经禹王台区公安机关依法调查,该视频系网民崔某为博取眼球、吸粉引流,用“移花接木”的方式制作的虚假视频。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崔某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删除相关不实信息。




典型案例4:


2024年12月,网信部门工作中发现,某网民在网上发布短视频称“开封汪屯化工园区发生爆燃事故,现场浓烟滚滚”,并配有多张图片,被网民大量浏览和评论。经禹王台区公安机关依法调查,该视频系发布者田某为博取大众眼球、吸引粉丝流量,通过恶意剪辑网络图片再配以虚假文案的方式拼凑而成。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田某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删除相关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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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网信、公安部门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请广大网民

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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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封示范区警方在线、开封禹王台警事
值班编委:赵璟韬
审核:杜趁义
编辑:段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