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人注意防范!红色预警持续生效!

进入冬季,森林火灾易发高发,包括鹤山在内的全省100多个地方红色森林火险预警持续生效,鹤山市林业、公安等部门以及镇(街)加强防护,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同时提醒:天气干燥,极易发生森林火灾,遵守森林防火法规,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共守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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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鹤山市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明确全市森林防火时间、范围、要求等。鹤山市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镇(街)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要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做好值班值守、野外火源管控、巡山护林等。同时,压实森林经营主体责任,全市各镇(街)与森林经营主体共签订防火责任书150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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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来到雅瑶镇香泉岭,2名护林员在森林防火值守点进行值守。该值守点防护大城山近3000亩森林,靠近大雁山,涉及附近隔朗、雅瑶、古蚕等多个村委会,防护任务重。护林员检查进山人员车辆,扫码登记人员入山时间、离山时间、车牌号码等信息,严禁携带火种以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

目前,全市各镇(街)重点林区、重点路口共设立28个森林防火值守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170名护林员配备北斗终端加强巡山护林。在重点林区,有关部门通过森林防火大喇叭、宣传车、警示牌、宣传横幅等开展防火宣传,筑牢森林防火人民防线。






鹤山市林业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李伟翔

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规定,不在林区内吸烟、野炊、烧荒、祭祀用火等,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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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公安局坚持底线思维,迅速行动。森林警察大队警力下沉到各重点林区,开展巡查和警示教育,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坚决查处;各派出所、交警、巡警等路面警种联合属地镇(街)网格员、护林员对易发生山火区域加大巡防,做到火灾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鹤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  高廷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30亩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60亩以上由公安机关立案追诉,将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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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以来,鹤山市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151条,出动宣传车3512车次,出动宣教人员5828人次,发放宣传单张4000余份,利用400多个公共LED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150多个“大喇叭”“村村响”每日广播森林防火宣传声带,进一步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警示案例,提升广大市民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鹤山多方式、多方法宣传森林防火
让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深入人心



公共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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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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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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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发宣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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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镇向登山游客派发《森林防火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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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镇府工作人员向村民派发森林防火宣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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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镇府工作人员向村民派发森林防火宣传单




宣传横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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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鹤山市委宣传部、鹤山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肖仰乐、通讯员:胡梓文  
一审/责编:曾双庆 陈楚文
二审/监制:吕桢华
三审/总监:吕悦怡
尾部海报原图由谭成伟提供,已获作者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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