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冬季,森林火灾易发高发,包括鹤山在内的全省100多个地方红色森林火险预警持续生效,鹤山市林业、公安等部门以及镇(街)加强防护,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同时提醒:天气干燥,极易发生森林火灾,遵守森林防火法规,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共守绿水青山。
2024年10月,鹤山市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明确全市森林防火时间、范围、要求等。鹤山市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镇(街)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要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做好值班值守、野外火源管控、巡山护林等。同时,压实森林经营主体责任,全市各镇(街)与森林经营主体共签订防火责任书1501份。
近日,记者来到雅瑶镇香泉岭,2名护林员在森林防火值守点进行值守。该值守点防护大城山近3000亩森林,靠近大雁山,涉及附近隔朗、雅瑶、古蚕等多个村委会,防护任务重。护林员检查进山人员车辆,扫码登记人员入山时间、离山时间、车牌号码等信息,严禁携带火种以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
目前,全市各镇(街)重点林区、重点路口共设立28个森林防火值守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170名护林员配备北斗终端加强巡山护林。在重点林区,有关部门通过森林防火大喇叭、宣传车、警示牌、宣传横幅等开展防火宣传,筑牢森林防火人民防线。
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规定,不在林区内吸烟、野炊、烧荒、祭祀用火等,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鹤山市公安局坚持底线思维,迅速行动。森林警察大队警力下沉到各重点林区,开展巡查和警示教育,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坚决查处;各派出所、交警、巡警等路面警种联合属地镇(街)网格员、护林员对易发生山火区域加大巡防,做到火灾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30亩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60亩以上由公安机关立案追诉,将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2月以来,鹤山市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151条,出动宣传车3512车次,出动宣教人员5828人次,发放宣传单张4000余份,利用400多个公共LED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150多个“大喇叭”“村村响”每日广播森林防火宣传声带,进一步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警示案例,提升广大市民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
公共电子屏
大喇叭
媒体宣传
派发宣传单
鹤城镇向登山游客派发《森林防火责任书》
桃源镇府工作人员向村民派发森林防火宣传单
桃源镇府工作人员向村民派发森林防火宣传单
宣传横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