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雪梅受邀参加“在刑事法律体系中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主题研讨会
女童保护
2024-12-28 09:47
发布于北京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官方账号
▲研讨会现场
12月2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指导,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的“在刑事法律体系中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主题研讨会在井冈山市举行。凤凰网副总编辑、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女童保护”发起人孙雪梅受邀出席活动并发言。
研讨会开幕式由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志明主持。在开幕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雷建斌,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兼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江西省吉安市副市长、井冈山管理局党工委书记、井冈山市委书记廖东生分别致辞。
来自中央网信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共青团中央的相关业务部门领导;来自全国各地政法部门、群团组织的业务骨干;来自各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来自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上海市律协、腾讯公司、凤凰网、哔哩哔哩公司等单位代表共70余人出席会议。
▲孙雪梅在研讨会上发言
孙雪梅在研讨会第一单元主题“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状况与刑事法的回应”中进行发言。
孙雪梅指出,根据“女童保护”团队不完全统计,2015——2023年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例中,通过网络实施的有197起。
历年数据显示,网络实施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例呈现逐年递增态势。一方面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智能设备的普及,未成年人接触网络的机会越来越多,犯罪者潜藏在暗处“围猎”未成年人。另一方面,色情制品在互联网上的传播增多,色情信息无孔不入,孩子们的“性知识”往往来源于色情内容,这些知识往往是不正确的。
面对未成年人网络性侵现状,孙雪梅表达了对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担忧。
“我们发现,依托网络平台发生的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由于不局限于现实空间,侵害手段更加多样化。”
孙雪梅介绍,根据“女童保护”多年总结,
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性侵害主要有五类
:一是通过社交软件、游戏软件筛选经济条件比较拮据的未成年人被害人,以金钱或非金钱形式的赠予诱骗被害人发送私密照片、视频,从而满足性欲的“利诱”型网络性侵害;二是以“招募童星”“寻找模特”为借口,通过网络聊天软件群组筛选更易被诱骗的儿童,利用未成年人想当明星的梦想,给未成年人提供兼职工作,从而诱骗未成年人拍摄裸露身体的照片、视频、做出淫秽动作等的“兼职”型网络性侵害;三是冒充教师身份,以开展青春期性教育、检查学生身体状况为由,要求学生自拍并发送身体裸露照片的“辅导”型网络性侵害;四是以与被害人做朋友、谈恋爱、在游戏中处CP为由接近被害人,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邀请被害人至线下发生性行为,或者在“恋爱”期间要求被害人发送自己的裸体视频、照片或进行裸聊并录制视频,事后利用被害人的性羞耻心胁迫被害人继续提供类似照片、视频或要求被害人至线下发生性行为的“交友、网恋”型网络性侵害;五是利用未成年人在性方面的无知,通过发送色情图片、动图、视频,或者在聊天中发送淫秽、露骨的文字、语音,或者进行裸聊等形式灌输不健康的性思想,对未成年人进行性引诱和性调教,导致未成年人对性行为产生不正确认识、降低性防御能力的“引诱、调教”型网络性侵害。
孙雪梅认为,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性侵犯罪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问题,涉及技术、法律、教育等多个方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协作。
作为公益组织,“女童保护”也持续积极发声,希望为防性侵教育的常态化、被害人的事后保护建立更完善的制度保障。在今年“六一”儿童节期间,女童保护也发起了《
“防治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性暴力”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倡议
》,呼吁社会关注
未成年人被“隔空猥亵”等伤害的现状、预防和干预措施,并对相关的政策、法规、议题进行深入探讨,希望引起媒体和公众讨论,并不断共同完善。
“保护未成年免受网络侵害,前期防范尤为重要,网络平台和用网未成年人是登记在册的,如果能在前期做好预防工作,效果会更显著。”孙雪梅建议,对于明显对未成年人有误导、侵害的信息,互联网平台在前期可以做好过滤工作;对于可能正在发生的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的情况,平台应及时发现并制止。此外,平台应深入研究、追踪涉及青少年风险的内容,对包括淫秽⾊情、暴⼒恐怖等一切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身⼼伤害的内容进行分析,并把研究结果和学校、社会组织等共享,共同提升未成年人网络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孙雪梅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向社会公布一个反馈渠道,并有闭环处理措施,以便当发现网络上疑似性侵未成年人案例时,社会公众知道向谁举报。
文字:李禹潼
编辑: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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