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职务侵占案件。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被告人韩某等人利用担任某公司育肥场场长和农牧养殖场场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用虚假入库手段,将公司猪饲料倒卖给其他养猪场,非法获利共计238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韩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在共同犯罪中,六名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及悔罪表现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六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同时追缴犯罪所得退还被害人公司。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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