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王蔓蕾)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显示,为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规范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行为,近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修订印发了《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备案办法》)。《备案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备案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包括总则,备案要求、材料和方式,备案核验、公告和注销,法律责任,附则。主要修改内容包括明确备案管理要求、明确备案范围和未备案执业限制、加强持续备案监管、健全备案退出机制、建立整改公告机制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