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阅2024】巴州检察精准监督保260万亩农田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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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时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农田里机器轰鸣,种植户们正忙着采收棉花、甜菜等农作物。丰收盛景中,一抹“检察蓝”穿行在田间,回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整改详情。

今年以来,巴州两级检察机关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监督活动,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点领域,精准监督巴州260万亩高标准农田地块选址、撂荒地复耕、防护林补植复绿问题整改等,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障粮食安全。

大数据“监督纠正”错误选址
“高标准农田选址不精准的地块已整改完毕,重复领取退耕还林(草)的补贴款已悉数退回。”近日,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志敏回访库尔勒市阿瓦提农场、普惠经济牧场等地时表示,225.15亩高标准农田地块选址不精准及相关问题已对标整改,至此,该专项监督案形成“闭环”。
2023年12月,库尔勒市检察院运用自主研发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调取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数据及库尔勒市林业和草原局近5年退耕还林、还草项目数据约3.5万条,经比对分析,发现62个退耕还林、4个退耕还草图斑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图斑重合。
棉花种植户朱某在普惠乡雅其克村三组承包的24.9亩土地,2018年被库尔勒市林业和草原局认定为退耕还草地块,2020年,该局向朱某发放了退耕还草补助资金。2023年,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在建设普惠乡1.22万亩高标准农田(雅其克村三组)项目过程中,又将这24.9亩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随后,检察官通过实地勘查、询问等方式确定5处共225.15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地块选址不精准,存在领取退耕还林(草)补贴、重复享受农业优惠政策的情况。此举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今年1月9日,库尔勒市检察院依法立案调查高标准农田建设地块选址存在的问题。1月29日,库尔勒市检察院向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及时纠正错误选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迅速召集相关领域专家和业务骨干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并制定整改方案。同时,积极与库尔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建立协调沟通机制,综合考量土地条件、水资源状况、农业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提高选址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防护林中一棵树也不能少

霜降过后,草木染秋。尉犁县古勒巴格乡270亩高标准农田防护林补植的白杨树笔直挺立,生机盎然。10月30日,来此回访的尉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守砚与同事看到此景倍感欣慰。

2023年11月,王守砚发现古勒巴格乡270亩高标准农田所含防护林保存率仅为13%,大量林带被棉花、杂草、便道侵占,苗木稀少。经查明,2019年,古勒巴格乡库克喀依那木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过验收,2020年12月29日,尉犁县农业农村局将此项目移交古勒巴格乡政府管护,同时向库克喀依那木村一次性支付管护费用26.14万元。2021年10月1日,古勒巴格乡与某农业公司签订了该项目管护协议,包含配套防护林。然而270亩高标准农田所含防护林大部分被便道侵占,保存率远低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要求。

今年1月5日,尉犁县检察院对古勒巴格乡政府未履行高标准农田防护林管护职责问题依法立案。因古勒巴格乡政府对应由谁来实施管护责任存在争议,1月17日,尉犁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林业专家等参加公开听证。听证人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督促防护林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政府应当切实担负起管护责任。当日,尉犁县检察院依法向古勒巴格乡政府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全面落实建后管护监管职责,督促管护主体对涉案270亩高标准农田所含防护林补植复绿并加强管护。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古勒巴格乡政府立即对接有关部门及公司,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防护林修复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同时,全面摸排辖区内农田防护林建设情况,加强监督激励机制建设,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和监督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今年以来,巴州检察机关已对433亩高标准农田所含防护林开展补植工作,有效保护了高标准农田农作物健康生长。

91.48亩撂荒地回归良田

连日来,巴州检察机关组织检察官对耕地撂荒治理情况“回头看”,往日荒草丛生的91.48亩农田经过治理,已变成耕种良田。
“阳霞镇其盖布拉克村20.89亩撂荒地复耕后种上了棉花,棉花长势好、棉桃结得多,预估亩产450公斤。”11月1日,轮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回头看”撂荒地复耕情况,该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向检察官介绍复耕详情。
今年2月,轮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阳霞镇实地走访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时发现,其盖布拉克村的一块高标准农田处于撂荒、闲置状态。“撂荒地杂草丛生、土壤表面泛白,初步判断土壤出现盐碱化情况。”办案检察官米尔扎提·玉素甫江说,他们通过拍摄现场定位图片、调取卫星图斑比对、与村委会干部座谈、邀请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勘验等方式依法固定证据,确认涉及撂荒、闲置的耕地面积。经查,该地撂荒时间约为一年,建后管护不到位导致土壤盐碱化。
3月11日,办案组向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尽责,采取科学有效措施,确保撂荒地在春耕期恢复耕作。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轮台县农业农村局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方案。安排专人全程跟进,邀请农业技术人员对现场土壤进行检测,并制定提升方案,指导种植户采用深翻、施肥、排渠等方式治理复耕地盐碱化问题。

今年5月,办案检察官跟进监督确认,涉撂荒区域已全面复耕,播种的棉花成活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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