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儋州市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手环、手表、耳机)等产品以旧换新补贴工作。现征集我市参与商家,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0日。
(一)在儋州市内依法登记注册,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主营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手环、手表、耳机)等3类产品零售业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制度。
(三)自愿参与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能够配合上线配置并使用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发票,有售后保障能力。
(四)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活动进行监督、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
(五)能按核销和审计的要求,自愿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系统上传相关资料,包括交易订单号、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商品名称、消费者个人手机号、品牌、规格型号、SN码、能效等级、销售方式(线上/线下)、销售金额、补贴金额、支付金额、销售企业名称、渠道方、交易完成时间、交易记录(支付凭证)、发票信息。其中,发票应表明品类和型号,为个人消费者实名制。
(六)自愿签订承诺书,承诺诚信经营,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不价格欺诈、以次充好、虚假交易。
(七)承诺遵守儋州市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手环、手表、耳机)产品购买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要求,自愿提供备案销售品类、品牌型号、能效等级,配合政府部门严防套补、骗补。参与商家如发生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处罚并退出参与商家名单。
(一)申请表(附件1)。
(二)商家承诺书(附件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品牌授权推荐函(附件3) 。
(五)参与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适用商品报备表(附件4)。
(六)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截图需带有近三个月内的水印时间)。
(七)2024年下半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流水台账、交易明细、发票等(任意一项)佐证材料复印件。
(八)门店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有意向参加征集的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手环、手表、耳机)等产品销售企业,请按照上述材料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递交或邮寄至儋州市商务局。为避免多次跑动,企业可将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我局邮箱进行线上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再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
报名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南华糖业大厦2楼(那大办公区)、洋浦经济开发区沙地路10号政法综治大楼三楼315室(洋浦办公区)。咨询电话:0898-23861228、0898-23862456。投递邮箱:yangputcj@126.com。
截止日期:2025年1月20日下午17:30时前,逾期未送达将不予受理。
儋州市商务局将根据企业报名材料,组织开展初选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择优入选,初定的企业将进行分批公示。公示期3天,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向社会公告正式纳入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名单,名单分批次公布、实时更新。
(一)在购买交易发生后3天之内通过银联电子系统,针对每一类享受补贴的产品,开具有效发票(含消费者最终支付金额+政府补贴资金)。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姓名。
(二)按要求在指定系统上传相关资料信息。电子数码产品须提供已激活照片(购买手机及穿戴设备商品的消费者应现场激活设备并配合拍照)。
(三)依法、诚信经营,不得明买暗退、与消费者合谋套补;不得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它手段协助消费者骗取财政补贴;不得采取变相涨价、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虚假市场信息侵占消费者利益;不得利用消费者身份证等信息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得采取虚假交易等方式骗取国家补贴资金;不得采取向消费者销售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产品。如发生违法违规及不诚信等问题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参与资格,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签订承诺书,承诺诚信经营,并遵守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要求;并在店内醒目区域,如收银区、洽谈区等专门设置提示牌,提示商家和消费者遵守活动规则。
(五)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各项检查审计工作,如实提供相关发票、销售单据。
(六)配合银联使用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电子发票。
(七)政策实施期间,主动开展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和打折促销配套优惠活动。
(八)指导消费者下载银联云闪付APP、绑定银行卡、操作结算支付。
特此公告。
儋州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26日
来源:儋州洋浦招商 编辑:王彩玉 审核:陈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