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为什么频现“天价”离婚?是股价高估值下的财富效应导致的财富观念、婚姻观念的改变,还是金钱战胜了爱情?
过去几年,就有多起A股上市公司“天价”离婚案,从涉及财富达235亿的康泰生物实控人杜伟民离婚案,到涉及财富18亿的铭利达实控人陶诚离婚案,巨额财富变动的同时也影响着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最近,上市不满5年、年内股价暴涨近4倍的欧陆通也发生了“天价”离婚案,涉及财富为4亿,但不涉及对上市公司股票的直接转移变动。
股价暴涨近4倍后
实控人协议离婚
欧陆通天价离婚案发生后,人们一看,原来还是一个超级大牛股,最新市值已逼近120亿。
(欧陆通股价走势截图)
今年2月初的时候,欧陆通的股价最低还在25.7元,到昨天(12月26日)其股价盘中最高触及126.6元,11个月内暴涨超393%,市值从年初的27.82亿飙升至昨日最高125.49亿,市值增长近百亿。
不过,12月24日,欧陆通却发布了一份公告,实控人尚韵思与实控人王越天协议离婚,并对双方持有的控股股东王越科王财产份额进行分割,该事项属于控股股东的上层股权结构变动,不涉及通过证券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均未变更。
(欧陆通公告截图)
欧陆通公告显示,实控人王越天拟将所持王越科王12.04775%股权转让给实控人尚韵思,股权变更后,王越天持有王越科王股权由24.0995%降至12.04775%,尚韵思持有王越科王股权由6.1240%增至18.1718%。
(欧陆通公告截图)
按欧陆通最新市值118.7亿计算,这笔财产分割涉及财富超4亿。
欧陆通招股书显示,王玉琳为王合球的配偶,王越天为王合球、王玉琳长子,尚韵思为王越天配偶,王越飞为王合球、王玉琳次子。控股股东王越科王完全由王氏家族控制。欧陆通还有一个控股股东深圳市格诺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由王合球、王玉琳夫妇完全控制。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欧陆通发布实控人协议离婚公告距离欧陆通市值过百亿刚刚过去5天,12月18日欧陆通总市值95.61亿,12月19日欧陆通20%涨停,总市值一举突破百亿大关,达到114.74亿。
12月20日欧陆通盘中最高价超越上市时创下的114元的高位,当天收盘价113.99元也刚刚达到上市时的最高价114元。
市值破百亿、股价创上市新高,难道是一种信号?
上市4年
业绩持续变脸
或许还真是一种信号。
2020年8月24日欧陆通登陆创业板上市,前一年的净利润为1.12亿,以上市几天后的最高价114元(不复权)、总股本1.01亿股计算,当时总市值为115.14亿,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102.8倍。到今年12月23日(发布协议离婚公告前一天)总市值115.36亿,2023年公司净利润1.96亿,对应静态市盈率58.86倍。
看起来好像在相同的市值位置,欧陆通更便宜了,但是,2023年欧陆通的扣非净利润较2019年已经下降了35.73%,较2020年更是下降了61.61%。
如果按扣非净利润来算估值的话,上市时114元高位的市盈率是107.6倍,到今年12月23日市值再次达到115亿时,欧陆通的市盈率则是167.88倍。
同样的市值价位,对应的欧陆通扣非净利润的估值抬升了很多,原因就是上市之后的欧陆通业绩持续变脸,扣非净利润从2020年的1.79亿降至2023年的6871.71万!
(数据来源:同花顺网站)
(数据来源:同花顺网站)
所以说,没有人能比公司老板更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
实际上,今年以来,随着欧陆通股价自2月初开始反弹,欧陆通还加紧了分红派息的力度。今年欧陆通增加了中期分红,中期分红3056.02万,股利支付率36.12%,较前几年的年度分红比例大幅提升。
(数据来源:同花顺网站)
这样的中期分红似乎增强了欧陆通二级市场股票的投资吸引力,9月25日晚间宣布中期分红,之后4个交易日股价大涨超50%(此时市场也在大涨),之后一路趋势上涨。
直到12月23日欧陆通收盘价、总市值重新超越上市时的高点,从家族财富的角度考虑,或许也应该有所作为了。
年内业绩飙涨
实控人却“内讧”?
实际上,欧陆通自上市之后的股价表现与公司业绩趋势还是高度相关的。上市之后扣非净利润一路下滑,最大下降幅度超60%,二级市场股价自高位最大跌幅超76%,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264.94%、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133.94%,二级市场股价暴涨近4倍。
(数据来源:同花顺网站)
应该说,欧陆通今年前三季度的业绩表现出的盈利质量是相当不错的,前三季度净利润1.57亿、扣非净利润1.42亿,非主营业务对利润的影响很小,而去年净利润1.96亿、扣非净利润6871.71万,利润大部分来自非主业业务。
看起来,欧陆通的主营业务正在好转,公司整体盈利质量已经出现较大的改善。可是,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实控人夫妻就开始闹离婚了呢?难道真的是“可以共患难,不能同富贵”?
然而,在看到A股频繁的“天价”离婚案例之后,恐怕真实目的与表面现象恰恰相反。为了保全家族财产,离婚反而比不离婚更有优势,就出现了“技术性离婚”。
当然,此次欧陆通实控人“天价”离婚与此前的A股“天价”离婚案例还是有些区别的,康泰生物、三六零、铭利达、长春高新等“天价”离婚案均涉及对上市公司股票的直接买卖转让,而欧陆通的案例并不直接涉及上市公司股票的转让。
或许,欧陆通实控人离婚真的只是劳燕分飞、不能同富贵,爱情败给了金钱。
在资本的游戏中,A股市场的“天价”离婚案或许只是冰山一角。它不仅揭示了家族财富的复杂纠葛,更让我们深思:在金钱与爱情的较量中,欧陆通的“天价”离婚案例,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