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午餐会|于京东:史学家“还原”历史,哲学家“发现”历史

学术午餐会是学术界常见的“非正式”学术交流方式,无论是普林斯顿高研院、哈佛—燕京学社,还是国内众多高校和研究机构,都经常采用这种开放自由的形式开展讨论和对话活动。在温饱之后转而追寻美食和精神愉悦,似乎是刻在人类基因里的天性,作为他人的精心呈献之物,美食如此,知识亦然,两者皆不可辜负。

南京大学“学术午餐会”的传统由来已久,最早开始于著名历史学家许倬云先生在2005年发起的学术冷餐会,到目前为止已经举办了一百多场。今年,南京大学出版社打造的“南大读书人”文化空间正式启动。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新生学院联合开展的“学术午餐会”延续了南大读书文化的基因,邀请历史、哲学、文学、社科等领域的学者,带领来自新生学院的本科生们共读学术著作,让同学们接触到一流的学术资源,培养他们的阅读兴趣和学术素养。

本期活动,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于京东为同学们讲评《马丁·盖尔归来》和《吉尔·德·莱斯案:蓝胡子事件》这两部看似“非典型”的历史作品。以下是于京东讲评的文字稿整理,澎湃新闻经授权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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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京东在活动现场

以“理性”的方式做研究,但是要接受历史语境中的“非理性”成分

《马丁·盖尔归来》和《吉尔·德·莱斯案:蓝胡子事件》两本书的写作都始于历史上的审判现场——一场是有关“真假丈夫”的乡村诉讼,另一场是骇人听闻的刑事案件。书中除了史学家和哲学家的理性分析,还有大量心态、情绪、体验或感官上的描写,甚至在一部分章节中,臆测、推定、想象的写作占据了更主要的篇幅。正如另一位文化史学者卡洛·金兹堡(Carlo Ginzburg)在《线索与痕迹:真的、假的、虚构的》(上海三联书店,2025年即出)中所展示的那样,历史学从来都不拒斥“感觉”——理性与非理性的分野始于近代欧洲的科学革命和启蒙运动,在此之前,挖掘事实、揭露真相的办法从来都不是单一的,猎人、侦探、医生和占卜师……他们的工作逻辑都是基于手头可用的各种线索、痕迹与症候(symptom)来判断下一步行动。

在《马丁·盖尔归来》一书中,戴维斯就扮演起了侦探的角色,回到历史的现场,一头扎进了卷帙浩繁的法国南部乡村史料和司法档案中。一方面,在发现真相的热情驱使下,戴维斯尽可能拓展资料使用的边界,追寻马丁·盖尔、贝特朗·德罗尔斯和阿诺·迪蒂尔的世界;另一方面,面对关键线索的中断和核心材料的缺乏,她也尝试着走出理性分析的轨道,开始接受旁证、推测和假设,使用了“也许”“很可能”或“无疑”一类的词语,甚至对一些文本进行文学的分析,最终形成了“故事之上的故事的书写”。

从学者角度来看,不管是人文还是社会科学,很多时候我们秉持理性的研究目的,但面对的多是非理性的研究现场,尽管我们可以用“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方法来规避干扰,但也要适度考虑非理性成分对研究本身的意义——无论是个体的能动性,还是事件过程中的意外、偶然和不确定性因素,常常起到影响结构与事物发展走向的作用。对于青年学生来说,在建立条分缕析的知识体系的同时,如能接受非理性的存在,就能够体会到人文社会科学作品的更多魅力和精彩之处。

推荐戴维斯这本书也同我个人的学术履历和研究旨趣有关,我虽然在政治学系,但研究对象一直是历史与文化,《马丁·盖尔归来》在本科阶段给了我很多启发,也是引领我走上法国研究的重要作品。作者思考问题的角度,爬梳、甄别材料的方法,展开叙事和写作的技巧也影响了我后来的一些作品。

文化史不是另辟一块功能领域,而是从“正常”到“不正常”的一种视角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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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盖尔归来》 [美] 娜塔莉·泽蒙·戴维斯 刘永华译 北京大学出版社

《马丁·盖尔归来》这本书是戴维斯的代表作,我们也时常称其“新文化史”的名篇。那么什么是文化史?什么是新文化史呢?按寻常的理解,文化史似乎是政治史、经济史、社会史之外的一个分类,应该是“从地窖到阁楼”,研究那些非物质性的观念、思想与心态的。但如果从戴维斯的这本书来看,全篇都在讲述南法民间的一场假冒丈夫的案子,书中有提到“文化”吗?结合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考有助于我们理解什么叫做文化史。

实际上,作者并没有具体罗列16世纪的法国乡村有什么文化,人们有何种思想或观念,而是在事无巨细的案件追踪与关键性场景的还原中,呈现一种包含农民生活、婚姻风俗、忠贞观念和基层律法等在内的“全景”。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文化史其实不是去研究某种习俗,某类文化,而是一种整体史观,它聚焦于特定的分析视角——具体来说是将20世纪社会学、人类学(尤其是民族志)的方法引入档案史料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文化研究倾向于打破先验结构和固有观念,把一个原来不被视为问题的现象视为问题,同时对那些已经是约定俗成的一些看法提出质疑,这才是文化史的内核。

戴维斯是新文化史的代表,这场兴起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学术潮流是以美国为中心的。然而,早在20世纪初,欧洲大陆就已经先后兴起了两波的文化史研究,学者们发展,除了历史大事、王朝更替,也可以研究服饰、饮食、风俗,也能够讲民间社会和奇闻异事,这对于传统的“兰克史学”来说无疑是一种新的思考方式和研究进路。年鉴学派自兴起之初就强调社会心理学和精神分析的引入,其实就已经开始走向文化史了,而二战之后欧洲文化史研究的盛行是对传统史学及其背后的国家叙事的一种抵抗。

所以,文化史并不是在政治、经济、社会之外,另辟一块单独的,可以叫做“文化”的领域,而是后现代学术潮流的重要部分,跟战后欧洲各国兴起的文化研究、批判理论等遥相呼应。它们的共同特征往往是反结构、反建构、反主导性虚构,重视个体的诠释、理解和过程中的意义赋予。以文学为例,现代文学研究认为作者的创作一定会带入他本人的经历跟情感,但后现代文学理论不研究作者——因为“作者已死”,文本在诞生以后就具有了独立的生命。文化史学的思路也是一样的。刚才有同学提到了福柯的“微观体验史”,他研究精神病院,研究监狱,研究临床医学这些技术、知识的历史形态,非常重要的理论预设就是反对传统西方社会当中所形成的那种被固化的叙事,或者说“知识型”(épistémè)。新文化史也注重微观的视角,这和福柯的研究在广义上都可以被视为是20世纪后现代与解构主义思潮的一部分,包括我们等一下要聊的乔治·巴塔耶,他也是这一时期非常重要的后现代主义倡导者。

福柯认为,现代史学长期关注的是“正常”的历史,是王公贵族、平民大众乃至贩夫走卒的故事,只不过分类为政治史、经济史、社会史……,但内在范式是一致的,其内核是由理性、实证科学与进化论组成的知识分类体系,这种体系除了助长18世纪以后的资产阶级文化霸权,也是“西方中心主义”的权力来源。然而,倘若从外部视角来看这种史学范式,那些“不正常”的人——精神病人、麻风病人、罪犯等等,他们在传统历史学笔下其实是不会被纳入到考虑范畴的,即便被纳入到研究中,也是一种已经被框定了的、作为“不正常”体系的一部分。后现代主义者拒绝这种设定,拒绝所谓的“正常”叙事,这在某种程度上同文化和文化史研究的思路趋向一致。因而在今天,我们将娜塔莉·泽蒙·戴维斯和乔治·巴塔耶并置,择选两位的代表作进行阅读,也就有了各自文本之外的比较、联系与互动意味。

从英雄传奇到暗黑童话:蓝胡子故事的叙述、传说与记忆

大家知道小红帽的原型吗?最初的故事很血腥,与通常所认为的“童话”是搭不上边的。不止如此,拇指姑娘、长发公主等,如果你在史学作品中找到原版故事内容,你会发现其中充斥着大量的西欧民俗传说,包括野蛮仪式、手足相残、杀戮虐待等情节。乔治·巴塔耶的这本《吉尔·德·莱斯案:蓝胡子事件》,也是基于虚构童话和真实审判基础上的“二次创作”,它的故事原型是《格林童话》里的蓝胡子——这个法国民间传说中的人物接连杀害了自己的多任妻子,而人物的原型又是来自15世纪的吉尔·德·莱斯。

现代童话故事始于17世纪后欧洲文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类型——Conte de Fée,即讲述精灵的故事集或者精怪集,今天的《哈利·波特》、《指环王》等作品中的一些元素设定都来源于这类作品,其原始材料是各地的民间故事,通常比较直白和野蛮,也不是专门定制给小孩子听的。例如蓝胡子的故事就出自1697年法国学者夏尔·佩罗(Charles Perrault)的《鹅妈妈故事集》(Les Contes de ma mère l'Oye),这是他到法国南部乡村巡游,采集大量民间故事而汇编的作品,主要内容是当时老百姓在丰收聚会或日常劳作回家后,众人集合在围炉边上讲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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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德·莱斯案:蓝胡子事件》 [法]乔治·巴塔耶 著 赵苓岑译 南京大学出版社

从巴塔耶的书来看,蓝胡子的故事来自1444年吉尔·德·莱斯的审判案。也有说法是蓝胡子的原型是当时英国国王亨利八世,他娶了多任妻子,每任妻子都不停地离奇死亡。这种说法在欧洲有一定的市场,但是在法国,学者公认的来源就是吉尔·德·莱斯这个案子。巴塔耶是根据这个故事的原型吉尔·德·莱斯写的,虽然中文本以“蓝胡子事件”为副标题,但他一定没有把它定义为一部童话作品。巴塔耶的创作意图并非像佩罗那样从历史故事中寻找灵感进行创作,而是要对审判本身的流程及其所展露的人性世界进行观察。童话故事中,蓝胡子杀害了他的七个妻子,巴塔耶在书里将她们变成了幼童。这种处理肯定不是为了重述一次审判的历史细节,或者讲述一个童话故事的暗黑版本,哲学家巴塔耶在其中思考的是更为困扰他的问题,即现代西方文化中的“恶”。

吉尔·德·莱斯曾经是圣女贞德的亲密战友,在战场上,他也曾是军功赫赫的英雄人物,是人们传说中的圣人。然而在审判席上,莱斯的另一面被赤裸裸、血淋淋地剖露出来,他成为嗜血、虐杀、渎神的恶魔。巴塔耶认为,吉尔·德·莱斯罪恶的根源来自于“不受抑制的兽性”,然而这种兽性又伴随着某种“神圣性”,这种极端两面常常存在于现代社会与大众文化中。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他的写作时间,在1959年的这部作品里,巴塔耶已经表露出了后来他哲学体系中的一些重要理念,比如对理性、主体和现代精神的批判。

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巴塔耶是解构主义、后现代主义的大师,然而他没有做过大学老师,只是一名图书管理员,他的生活履历看似也“正常”。然而观看他的作品会发现,他的内心世界非常“大尺度”。某种程度上,蓝胡子的故事与他本人是有些关联的,或许任何人性当中都夹杂着“神性”和“兽性”。

史学家写文学,哲学家写历史:意在“透视社会”与“叙事复兴”

推荐这两部作品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可以从中比较,感受两位学者对于历史事件的不同观察、分析和写作方式。两本书都是学者在其传统领域之外所进行的写作,一部是历史学家用文学笔调,另一部是哲学家研读史料。但我们又发现非常有趣的一点,就是他们会保留各自学科出身的思维方式,这种既有知识体系基础上的新议题研究往往有利于创新。巴塔耶的书篇幅看起来更单薄,但是阅读这本书似乎更难,因为他的思路跟福柯是比较类似的。历史学家是基于有限的材料去变着法地讲故事,但哲学家的创作却不会被文本、材料所限制,相反,可能是材料全部都服务于他本人的思想表达,也就是说,他的整个作品可能是一个全新的创作。如果说史学家是尽可能“还原”历史的话,哲学家的书写更多是“发现”历史。

当然,两部作品都是“以小见大”——从一个微观事件、人物或场景,就能够深度观察当时整个社会的情况,正所谓“一滴水中看见一个世界”。 

以《马丁·盖尔归来》为例,作者的重点其实不是讲述这个故事有多么复杂离奇,而是把这个案子作为一个切入点,介入和解读当时围绕这个案子产生大量的调查资料:首先,法官审理的时候,要到村子里面去调查记录;其次,有大量的证言,包括整个村子里面跟他熟识的这些人都要过来作证;最后,审判过程中还有大量的判决书,包括后来上诉到高等法院以及这个故事广为流传之后,还有大量的衍生讨论和记录文本。因而以这个案子为中心,历史学家就能够拓展一个全面的信息、材料和事件、人物关系网络,依托它就可以呈现当时法国南部乡村的生活全景,包括婚姻风俗、两性意识、忠贞观念等。与此同时,读者通过阅读此书,还能够了解当时的地方的司法体系在民间是怎么运作的,因而有一个非常好的自下而上的视角,让你去了解当时的社会。

这个角度来看,无论是自下而上的视角,还是微观事件或小人物研究的意义,均不是在“小切口”本身,而是背后所反映的“大问题”,即这个选题对于理解当时的历史语境,对于解释政治社会现象及变迁的能力有多少。除此之外,叙事的强调也回应了20世纪史学撰写的新问题,即史料众多、细化(例如量化、大数据化)所造成的书写形式的僵化与教条。

新文化史研究非常重要的特点是把“叙事”带回来,把故事带回来,把阅读史学作品的乐趣和体验带回来。戴维斯这本书的贡献之一就是利用繁复的档案,看似无聊的庭审的记录,却以讲故事的方式把它重新放到了历史学阅读的桌面上,并且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大家不要看这本书的最终呈现很有趣,但是你去看看它后面所附的材料档案,是很详细的,但是如果按照当时传统史学的做法,它就会变成一条一条档案的梳理,这个故事可能就讲不起来。因为很多地方档案不足,会导致叙事的断裂,所以戴维斯接受了“可能性”,在其中加入了假设和描述,用她本人的话来说,是增加了“构建真相”的途径。当然,这也是后来有人诟病她的地方,认为这在史学上不够“严谨”,但问题是如果以事事均已可证的史料依据为准则的话,那么生动流畅的故事又讲不起来。所以写作可能就是一种选择,到底是要“一分证据讲一分话”,还是要讲一个比较完整的故事,在戴维斯看来,历史书写可能也需要有一条故事线。她的这部作品后来还被改编成了电影,叫做《马丁·盖尔返乡记》,戴维斯还作为电影的编剧,受邀参与电影的拍摄。

读书的意义:跳出学科边界,回归生活世界

选这两本书的目的,是希望启发同学们打开思路,跳出高中阶段所学习知识的边界,也跳出现在已经了解的、大学学科知识的边界。所谓的“学科”在某种意义上只是为便于进行基础教学的一种分类,福柯、巴塔耶就对其抱以批判立场,现代学科体系是19、20世纪的产物,今天很多学科的历史还没有这两部作品长。从这个角度来看,拥有更悠久历史的人类阅读本身就是一种“跨界”的思维实践。同学们在学习的过程当中,包括在写读书报告、课程作业和专题论文的过程中,也应该基于大量的阅读去打开自己的思路,学会从一些“以前通常不会想到的”视角去想问题,尝试对一些原本已经有定论的文本进行新的解读,如此一来观点、论证和最终文章才容易脱颖而出。

如果说在今天读书会活动能给参与者什么启发的话,我认为是跳出学科边界,回归生活世界。很多时候重要的并不是读了多少书,记住了多少知识点,可能你自己到网上找AI或者营销号给你讲一下某本书大致的情节,或者“百度一下”,都能大概知道这个书是关于什么的,有哪些重要观点。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只有通过阅读,才能理解作者创作的方式,他怎么去展开创作以及他创作的过程当中体现出什么样的优点,有什么地方是我们可以去学习的。

所以我希望同学们回去之后把这两本再读一下,相信还是会非常有收获的,巴塔耶这本可能有点难,但是戴维斯这本其实很好读,甚至可以把这个电影找过来看一下,是很有趣的一个故事,但更重要的是,在引人入胜的情节之外,如能给予我们一些思维上的训练和灵感上的启发,那么阅读这本书也就成了真正扎实的学术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