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涌长三角,示范区检察协作五年回眸!

来源 | 青浦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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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揭牌成立五周年,也是示范区检察机关跨域携手的第五年,五年来,示范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将检察协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常态化会商研究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有效助力了示范区三地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年来,示范区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制度集成,先后出台年度协作方案5份,打造重点协作项目55个,护航“进博会”、守护“绿色长三角”、推进法律监督跨域协作、搭建检察公共服务一体化平台......一张张“检察名片”推动“一体化”逐步走向“高质量”。  


五年来,示范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示范引领,以改革创新辐射带动更深层次协同发展。


  • 全国首创刑事执行跨区域检察监督协同发展机制

  • 推动沪苏浙皖检察、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范围,相关做法被《社区矫正法》采纳吸收

  • “大运河流域水环境问题公益诉讼专案”获评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2024年最高检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典型案例

  • 建成示范区公益诉讼修复基地、未成年人联合观护基地等一批实体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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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饮一江水  共绘“最江南”



五年来,青吴嘉三地检察机关跨域携手、破壁护绿,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履职效能,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为“高颜值”打底,为“最江南”上妆,绘就了一幅人与自然绿色共生的诗意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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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离不开机制保障。三地检察机关主动打破区划壁垒,不断健全一体创新机制,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



2019年,共建环太浦河流域生态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被写入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白皮书。


2021年,共建首个跨省际“河长+检察长”机制,开展联合巡航7次,发现涉长江流域禁捕、生物多样性保护、岸线侵占、码头固废等线索35件,成功破解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调治理难题。


2022年,共建示范区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意见,成功办理最高检交办的长三角跨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2023年,会签示范区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双碳”目标落实实施方案,办理长三角首例碳汇认购补偿生态损失公益诉讼案。


2024年,深化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以联合专案依法追偿上游企业偷排危废跨流域生态损害责任,共护示范区生态环境。


示范区水网纵横阡陌,是著名的江南水乡。五年来,三地检察机关以河湖水生态保护为重点课题,以案件联办破解跨界河湖治理难题。2021年,通过对跨界水域同步勘查、采样,迅速查明码头露天作业、废水直排、养殖排污等违法事实,合力推动大运河上下游沿岸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改造提升码头11个,拆除违章建筑14余万平,全河水质总体稳定在III类

以司法协同推动毗邻区域禁渔政策趋同。2020年,聚焦环淀山湖区域禁渔政策不统一,非法捕捞人员跨区域流动作案,影响整治效果等问题,联合向农业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三地渔业主管部门签订《示范区渔业管理合作备忘录》,以司法协同推动毗邻区域禁渔政策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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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示范区检察机关会同法院、生态局等职能单位,在沪苏浙交界处的元荡建立了长三角首个联合生态修复基地。针对受损生态环境无法修复或无法完全修复问题,正式打通异地修复通道,依托基地内碳汇造林、增殖放流、水中森林等不同修复功能片区,以直观数据、可见实景激发协同治理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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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三地检察机关就7起案件督促责任主体在基地内碳汇造林200余棵,增殖放流220万余尾,先后举办全国、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沉浸式”参与的检察开放活动,共话生态保护“同心圆”。

同时,加强科技赋能,在取证、固证等场景中探索运用卫星遥感监测、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无人机3D建模协同系统等数字技术,课题“卫星遥感技术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公益诉讼领域示范”被最高检立项,并多次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成功应用。




携手渣土整治,共护示范区航道安全



航道是水路运输的主动脉,也是连通长三角区域的重要交通途径,其安全畅通关系着重要民生物资的运输,航道内被非法倾倒的固体废物侵占等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防洪排涝、航行安全,更严重损害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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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6日,两艘挖泥船趁着夜色驶进了嘉善塘河道,将船上的固废往河道内倾倒,被正在此处巡逻的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随着调查的深入,邵某某等人“经营”的一条跨域倾倒固体废物的违法产业链悄然浮出了水面。

据调查,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期间,邵某某等人从上海码头装运建筑固废100余船,沿着航道行至嘉兴市嘉善县、秀洲区等地,将固废倾倒在事先寻找好的水域内。根据码头的装运单显示,倾倒固废4.8万余吨,清理费用预算上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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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嘉善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邵某某等人跨域倾倒固体废物的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不等。因邵某某等人的行为对河道及水生生态造成了损害,嘉善县检察院同步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签订公益诉讼调解协议,目前当事人已履行清理费用80余万元。


近年来,偷倒固废现象逐步转移至水上,且在示范区毗邻地区交界处尤为显著。为推动公共安全综合治理,切实维护毗邻地区航道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2023年7月13日,嘉善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开展专题研究,按照建议内容认真整改。9月11日,向嘉善县人民检察院书面回复,全部接受检察建议内容。在检察机关持续跟踪和有力督促下,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形成区域打击合力,常态化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水上建筑固废偷倒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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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3日,青浦、吴江、嘉善三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华东政法大学代表共同召开非法倾倒建筑固废综合治理研讨会,就跨域倾倒固废现状的综合治理、刑法规制等方面进行会商,进一步探讨相关难点问题、统一司法认定标准。

为更好实现跨部门跨区域常态长效治理,2023年12月14日,嘉善县检察院与青浦、吴江区检察院联合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吴江区城市管理局、嘉善县综合执法行政局共同举行推进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刑行双向衔接跨域治理协作会议,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关于推进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行刑双向衔接跨区域治理协作备忘录》,明确了案件移送、立案监督程序,并在信息共享、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等方面作出规定,深化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跨域共治,实现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交通安全共保联治。


从“分段治”到“全域治”,从一份检察建议到示范区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示范区三地检察机关从渣土整治入手,充分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长三角地区河道治理工作,在守护生态环境上形成检察合力。




创建大数据监督平台

联通示范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虽行政区划分属三地,但区域经济联通度、融合度、协作度高,民营经济发达,从社区矫正教育管理的角度而言,需要社区矫正机构具备更高的协作能力和效率,尤其是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来说,社区矫正机构在监管教育的同时也承担着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经营性外出需求的增多对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和协作能力以及检察机关的监督水平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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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契合新形势下示范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管理需求,2022年2月份,吴江区检察院牵头研发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大数据监督平台,该平台初期的研发目的是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示范区三地社区矫正对象的请销假管理。


平台利用大数据优势,创新性地解决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面临的请销假管理标准不一、检察监督滞后等问题,使示范区社区矫正请销假管理更加规范,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优化完善跨区域社区矫正与检察监督一体化协作模式。


近年来,随着社区矫正工作形势变化,示范区社区矫正工作面临新的问题和需求: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公检法司多主体参与,原平台仅司法局和检察机关参与,无法满足工作需求。

实际工作中,文书流转不畅导致的问题逐渐凸显,容易导致罪犯脱漏管、调查评估时间紧等。

信息互通比对不足,数据来源有限,导致检察监督模式较为被动,缺乏主动发现线索的能力。


基于上述问题,2024年吴江区检察院对示范区社区矫正大数据监督平台进行了全面升级,打造“智慧社区矫正”一体化集成平台新模式,增加协作主体,拓宽协作范围,优化协作模式,增进司法协作,构建部门协同联动、监管全域覆盖、资源优势互补、问题同管共治的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深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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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社区矫正大数据监督平台,一方面能够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全流程的线上监督,从交付执行到刑罚变更再到监管解矫,都可在线上完成,检察机关能够通过平台实现精准监督和高效监督,另一方面平台主体各方均可通过平台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公安机关能便捷获取列管人员信息并进行比对,司法行政机关可及时获取社矫对象处罚信息等,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可在线上更加及时开展调查评估、刑罚变更等工作,有利于示范区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协作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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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是一日之功,三地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一体化”意识,坚持“一盘棋”思想,以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的检察协作,共同书写示范区跨域一体、美美与共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