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而个人养老金制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养老选择。接下来,一起来深入了解关于个人养老金的基础知识~
个人养老金:养老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
我国的养老体系在不断发展中已经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多支柱的结构,主要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三个部分组成。
基本养老保险(社保)是国家统筹安排的,是现收现付的基础性养老保障。特点是社保有国家信用背书,具有一定强制参与性。对个人来说,社保提供的是最基本的退休金,如果单纯靠社保,退休后生活水平可能会大幅下降。
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是养老体系的第二支柱,这类年金是由企事业单位自愿发起,员工参与的补充养老金制度。
个人养老金作为养老体系的第三支柱,是社保和年金之外的补充,是个人自愿参与的市场化运作的养老投资,与基本养老保险(社保)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相比,个人养老金提供了更加灵活和个性化的养老选择。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特点
独立账户,自愿参与:个人养老金实行实名制专属独立账户,客户可以自己选择是否开设个人养老账户进行投资。账户信息,比如投资的收益和累计金额高度透明。
自主投资,市场化运营:个人在国家选定的产品池里独立决策买什么产品,收益完全归个人所有。养老产品也是市场化运作,由专业化的机构相互竞争,提供多样化的养老产品选择。
退休提取,专属继承:个人养老金的提取条件包括退休、出国、伤残等,若不到退休就过世,账户内的资产可以被继承。
税收递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投资人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进行养老投资可以享受税收递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养老金账户的投资者在报税的时候最多可以抵扣12000元税前收入,并且税率越高,通过税收递延所获得的税收优惠越大。
个人养老金政策的新变化
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城市试行两年后,于2024年12月15日在全国全面展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7号),个人养老金政策也迎来了多项重要变化:
(1)放宽领取条件:《通知》提出“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通知》提出强化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与相关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参与者提前领取账户内资金提供方便。参加人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提出变更领取方式,商业银行应当受理。
(2)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出“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推动更多养老理财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并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在养老FoF产品基础上,12 月 12日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单新增85只指数基金产品,产品类别的扩容有望进一步提升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吸引力。
(3)提高服务水平:提出“鼓励并支持商业银行销售全类型个人养老金产品,不断增加销售品种”。
(4)提升账户灵活性:提出“参加人每年可以两次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
看完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个人养老金的基础知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个人养老金作为养老体系的重要补充,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加自主的养老选择。在未来的养老规划中,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个人养老金制度,为自己的养老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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