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双凤)经开区:全面贯彻落实河湖长制 助力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今年以来,围绕辖区板桥河、梅冲湖、大房郢上游保护区等水域,长丰(双凤)经开区深入贯彻河湖长制工作精神,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任务,有序有力有效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实现从“河湖长制”到“河湖长治”,助力辖区板桥河、梅冲湖等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全面落实河湖长巡河查河履职。区、村两级河湖长严格按照巡河方案要求开展巡河巡湖工作,确保区级河湖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河湖长每周不少于1次。截至目前,全区区级河湖长巡河巡湖共267人次,村级河湖长巡河巡湖383人次,巡河巡湖次数均超过计划要求。同时严格落实河湖管护政策措施,对巡河巡湖发现河道乱堆垃圾、沿河雨水排口乱排污水等河湖“四乱”问题均做到及时处理。

扎实开展专项行动问题整治工作。针对全市大排水口整治、板桥河及二十埠河流域水环境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转办问题,长丰(双凤)经开区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强化溯源追查、现场管理,做到系统整治与点位整治、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扎实开展专项行动转办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和形式,有步骤、高频率、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在河(渠)湖(库)显眼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流、水库范围及河湖长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充分调动群众关注、参与、监督河湖流域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每个人都成为“河长”,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孙建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