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回家过年,每个人都念着一条回家的路,每一次的归途都带着快乐与惊喜...感受浓厚节日氛围的同时,也不要忘了注意在外的出行安全。在此,地铁公安特地整理了乘坐地铁几条安全出行小贴士,让大家在享受便捷交通的同时,也能做到一路平安。
青岛公安地铁皋虞站派出所提醒您:
随身物品要看好
进入安检通道前,提前取下包包、行李等物品,主动放上安检机传送带,过程中看管好自己的行李,避免错拿误拿。
如果你遗失了物品,可以拨打地铁服务热线0532-55770000进行报失登记和查询。可以就近前往地铁站寻求民警或车站工作人员的帮助。您还可以搜索青岛地铁微信公众号,进入失物招领界面查询失物信息。求助时一定要尽量明确丢失的大致时间、大致地点,遗失物品的形状、颜色、品牌等信息,如是遗失在车厢内,请尽量告知所在的车厢编号。
进站物品有限制
根据《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携带下列物品进站乘车:
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无包装易碎品;
易污损轨道交通设施、有严重异味以及影响乘车环境的物品;
充气气球、非折叠自行车,长宽高之和超过一点八米或者重量超过三十公斤的物品;
活禽畜以及犬、猫等动物(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外);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携带的其他物品。
请广大乘客们在乘坐地铁时,积极配合地铁安检,遵守物品进站规定,共同维护乘车安全,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被处罚,还请大家一定要注意。
车厢内部勿吸烟
地铁车厢属密闭空间,吸烟产生的烟雾很可能会引发火灾,也可能会影响列车信号的传输以及设备的运行,这不仅会影响列车的正常行驶,也会危害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旅客严格遵守全列禁烟的规定,切勿在列车及车站内吸烟,让我们携手共创安全、舒适、和谐的乘车环境。
烟花爆竹请勿带
烟花爆竹能增加春节的热闹氛围,在此要提醒各位乘客,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行李、包裹、邮寄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一开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携带烟花爆竹进站,可能会引起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对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所以像二踢脚、仙女棒这些易燃易爆危险品是不能够进站乘车的。
最后,青岛公安地铁皋虞站派出所全体民警希望大家能够遵守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出行环境。地铁公安祝大家出行平安,阖家欢乐!
(半岛全媒体记者 蒋凯 通讯员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