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黄洁 实习生高硕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北京“扫码检查”改革再升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若不扫描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二维码记录检查行为,企业有权拒绝检查,同时检查结束后,企业还可在“京通”平台上对检查行为进行评价。
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7月1日,北京全面推行“扫码检查”监管改革,并持续优化“扫码检查”规则,完善相关制度设计,明确针对执法人员不扫码开展检查行为,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通过明确执法人员不扫码开展检查的规则后果,进一步提升社会监督的效果。1月29日,新修订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以扫描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二维码记录检查行为。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对监管部门检查行为的监督,北京市“扫码检查”持续完善评价机制。企业可以通过“京通”企业端对检查行为进行评价,还可通过直接扫描“监督码”,跳转至“京通”平台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问题建议的核实过程中不会公开企业信息,以保障企业诉求得到高效处置。该机制有助于在推动各监管部门规范检查行为、实现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更好地让企业专注经营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发展动能。
据了解,自今年7月1日北京全面推行“扫码检查”监管改革以来,截至11月底,全市各部门已开展扫码检查21.95万次,涉企检查更加规范透明,行政检查质效得到提升。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