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红“凉山孟阳”因虚假宣传被判刑,非法获利700万元。
2.2020年以来,被告人唐某某等人注册公司,孵化出网络主播阿西某某和阿的某某。
3.他们以“助农”名义,低价购入非凉山农副产品,虚假拍摄并直播带货。
4.其中,被告人唐某某非法获利300万余元,阿西某某非法获利700万余元。
5.一审宣判后,八名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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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罗石芊
12月26日,四川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度凉山法院十大案例。其中,此前备受关注的网红“凉山孟阳”虚假宣传一案入选。
凉山孟阳
2020年以来,被告人唐某某等人注册公司并孵化出被告人阿西某某(抖音昵称“凉山孟阳”)、被告人阿的某某(抖音昵称“凉山阿泽”)等网络主播。被告人唐某某等人以“助农”的名义,低价购入非凉山农副产品,虚假拍摄在昭觉县山区农户家中收购上述农特产品视频,通过被告人阿西某某、阿的某某的抖音平台注册账户,以直播带货的方式,假借大凉山名义销售非凉山产地的农特产品。
在阿西某某、阿的某某直播期间,被告人唐某某还使用购买来的大量粉丝账号在直播间内通过控评等方式欺骗消费者。被告人唐某某团伙销售额共计人民币3500万余元,非法获利共计1300万余元。其中,被告人唐某某非法获利300万余元,被告人阿西某某非法获利700万余元,其余被告人非法获利6万元至200万元不等。
四川省昭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某等八人违反法律规定,在抖音直播平台利用商业广告对产品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均构成虚假广告罪。被告人唐某某系主犯;其他七名被告人系从犯。根据部分被告人自首、八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部分被告人退缴部分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分别判处八名被告人9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金,追缴个人违法所得6万元至700万元不等。一审宣判后,八名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该案是四川法院审理的以“凉山曲布”“赵灵儿”“凉山孟阳”为代表的四川首例“系列网红直播带货案”之一。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不断高速发展,直播带货成为中国电商领域的一种重要销售方式。以直播带货赋能乡村振兴,助力当地产业发展成为一股热潮,特别是在短视频平台上,助农直播购物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同时也促进了当地的农产品销售。但“网红乱象”、恶意营销等问题也随之出现,部分公司“唯流量论”,涉农直播带货“翻车”事件屡见不鲜。
本案中,被告人在直播中声称案涉农特产品是从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山区农户家中收购,并虚假拍摄在农户家中收购农特产品的视频,实为低价采购的核桃、蜂蜜等非凉山产地产品,利用消费者助农心理和对凉山农特产品质量好的固有印象销售获利,是典型的“假助农 真摆拍”。虚假助农挑战法律底线,破坏“清朗”网络生态。流量经济决不能脱离法治轨道,本案的依法审理,既惩治了虚假广告行为,打击了短视频造假现象,体现了人民法院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的决心,又对电商行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之路起到了积极作用。
余某等10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普某某司法惩戒案;肖某受贿案;许某某等5人诉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凉山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周某某诉周某等5人赠与合同纠纷案;会理某餐饮店诉文某某名誉权纠纷案;卢某诉某市城市管理大队扣押财物案;薛某贞等5人诉黄某等7人生命权纠纷案;杨某等8人非法采矿案等9个案例,也入选了2024年度凉山法院十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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