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于“华北资讯网”)
浙江省坚定不移实践“两山”理念,形成“护美绿水青山、做大金山银山、培育生态文化、构建制度体系”为标志的实践模式,成为生态文明思想和美丽中国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让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
但是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礁胜村,有人竟然借黄礁岛复绿和修路为名,公然挑战法律法观,涉嫌非法开采国家矿山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近日,我们接到举报后专程前往调查。村民反映情况属实。
群众多次反映私挖乱采 举报破坏生态环境
在知情人指导下,我们找到举报人。举报人系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礁胜村村民谢雪明。他说,2024年11月16日,拿着“借复绿和修路为名,实为毁绿,开山掠夺矿山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事件”的举报材料,去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实名举报,没有受理。然后去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该局受理并称路桥区国土资源局会直接跟我联系,到今天巳过一个多月,没有接到电话和任何信函。
谢雪明说,黄礁胜村和白菓村被市政府规划为旅游区,为旅游开发和保护生态环境,道路修宽是应该的,但劈山改道会造成大面积植被冠木被毁,实则毁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谢雪明说,以前黄礁山植被不错,阔叶冠木丛生。目前,第一个项目已经把山体挖得满目疮痍,不少冠木丛中和山崖洞中鸟兽生物生存空间被毁。大批量矿石从水路陆路运输到外地交易买卖,导致公路破损不堪,又给国家造成极大损失。
谢雪明还说,第二个项目《台州市路桥区黄礁涂围垦工程道士冠建筑石料(凝灰岩)矿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正在动工实施中。按照要求,石矿山坡生态修复(复绿)全部或大部分恢复土壤植被,然后种上树木花草。但他们背道而驰,规划利用绿色塑料类网布贴挂在被开采的岩坡上。“复绿”效果二三年,经日晒风打雨淋,很快分解破碎,这些有毒网布到处乱飞,二次严重污染周围生态环境。
谢雪明说,路桥区财政拨款5000万元复绿,规划劈山取石67亩山体,招标文件上石料140万吨,实际远远不止这些,明眼人都知道这里黑洞既深又大。实际上就是他们以政府几百万元收入,明目张胆毁绿,严重污染破坏生态环境,骗取资金和掠夺矿产资源,他们真是在犯罪啊。
谢雪明最后表示,前段时间,在向台州市环保局实名举报中,敬请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对破坏生态环境事件进行严肃查处,阻止他们继续犯罪,为人民尽心尽责。全体村民都会衷心感激。
生态环境遭严重破坏
采访期间,在当地村民带领下,我们来到位于金清镇黄礁胜村黄礁岛采挖现场,用触目惊心形容它的惨状毫不夸张。
当地群众告诉我们,黄礁岛为古代主要海上航识岛屿之一,最早载于《郑和航海图》。近年,路桥区以“蓝色海湾”整治为主抓手,坚持陆海统筹与修复管控并举,先后完成总投资约1.24亿元的白沙堤外农业地块防护及海岸线修复工程、590万元的白沙外堤海岸线修复二期工程等项目建设,通过港湾综合整治,使海洋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取得明显成效,成为台州新晋“网红”地。
周末及节假日,黄礁岛内精品民宿、海鲜农家乐、咖啡馆、商店、小吃店等等,每日接待游客2万余人次,每日带动周边餐饮、住宿消费40万元。沿着黄礁岛环岛公路驾车而行,坐于车中,隔窗而望,海湾远岛,青山碧水,黄礁白浪,惬意快哉。等到霞光流苏,夜幕降临,对岸是灯火通明,这边是夜色弥漫,黄礁又回到山海的静谧。
据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显示,台州市路桥黄礁涂围垦工程道士冠建筑石料(凝灰岩)矿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由台州市某桥黄礁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总投资39,295,337.00元。目前,该项目正在动工实施中。
按照要求,石矿山坡生态修复(复绿)应该全部或大部分恢复土壤植被,然后种上树木花草之类绿色植物。利用绿色塑料类网布贴挂在被开采的岩坡上需要二三年,经风吹雨打,分解破碎,会二次污染周围环境。
当地知情群众说,他们进行明目张胆毁绿,造成林地破坏、水土流失、水质污染,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涉嫌骗取国家资金和掠夺矿产资源。
而现在,黄礁岛遭到严重破坏,再也没有已前那样繁华和场景啦。在现场看到,黄礁岛山体破损严重,形成高陡边坡,地表大面积裸露,山体下方大大小小的碎石散落一地。
随行的村民说,这个项目不仅没有按要求开展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反而在原开采面上继续开矿。因持续开采破坏,目前黄礁岛山体面积受损。如此“治理”令生态环境破坏日益严重。沿着黄礁岛一路向上,都能看到粗糙加工后肆意堆放的毛石,连带着植被破坏,山体裸露。
村民反映,黄礁岛在开展恢复进行“复绿”期间,台州市相关单位仍在采矿并加工后对外销售,安排人员对开采矿石生产、销售等进行管理;安排人员对外协调关系,协助管理安全生产,为顺利开采矿石提供帮助;还安排人员作为指挥挖机、破碎机等工人实施非法开采、加工矿石,并将开采的建筑用石灰岩加工成分子、瓜子片等对外出售。
我们查阅自然资源部发布的新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其中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明确规定,采矿权人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恢复,治理恢复费用列入生产成本。虽有明文规定,该修复治理工程仍涉嫌存在重开采、轻修复的问题。
今年8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就严守土石料利用政策底线进一步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激励措施发布通知,明确对以生态修复等各类名义违法采矿、严重破坏生态问题,将作为督察内容纳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针对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地区,综合运用公开通报、集中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关注此事的相关律师指出,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非法开采。非法采矿不仅破坏矿产资源的管理开发利用,还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等生态风险的发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相关单位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在黄礁岛开采销售矿石,其行为均构成非法采矿罪。
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这个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如果因小失大、顾此失彼,最终必然对生态环境造成系统性、长期性破坏。
浙江台州黄礁胜村两岛:以“复绿”修路为名涉嫌非法采石破坏生态环境,是否构成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是否构成破坏林业资源?是否应立案调查?如何牢固树立绿树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保护自然,维护生态平衡?此事将继续关注。
(包博平 林良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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