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惠州医保
费率费基执行标准出炉
此外还有养老保险标准相关信息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5年度惠州市医疗保险费率费基执行标准
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惠府〔2023〕42号)、《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惠医保规〔2024〕1号)、《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惠医保发〔2023〕73号)等相关规定,2025年1月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生育保险费率费基按下表执行:
图源:惠州医保
备注: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缴费人员是指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未达到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缴费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0.5%)。
总的来说:缴费比例是没有调整的,但是缴费基数上下限有调高。如果自己的缴费基数没有变动的话,那么需要缴纳的费用一般也不会变的。
此外,2024年12月初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
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和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相关的缴费基数要有新变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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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图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据统计,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9167元。
➤按照相关规定:
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501元,广州市、省直缴费基数下限为5500元,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缴费基数下限为4767元,其他地区缴费基数下限为4492元。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501元,缴费基数下限为5500元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