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辱骂110接警员,被延安富县警方拘留

“您好,110!”
无论你何时何地拨打
总会第一时间被接通
在遇到“急、难、险、重”等突发情况时
保护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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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生命线”
竟然有人拨打“110”辱骂警务人员
任性,就要付出代价
案情回顾
12月21日22时许
富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接到一男子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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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接警员询问需要什么帮助时
该男子情绪激动、不依不饶
开始了一系列的辱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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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员多次提醒其注意文明用语
但男子置若罔闻
不听劝阻
继续辱骂接警员
言语肮脏 态度恶劣
严重影响了110接处警平台
正常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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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正常接警秩序和
“110”接警员合法权益
延安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立即介入调查
经查
该男子杨某当日饮酒后
为发泄不满
便恶意拨打“110”辱骂接警员
在事实证据面前
该男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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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相关规定
城关派出所
依法对杨某的违法行为
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延安头条#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