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10!”
无论你何时何地拨打
总会第一时间被接通
在遇到“急、难、险、重”等突发情况时
保护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面对“生命线”
竟然有人拨打“110”辱骂警务人员
任性,就要付出代价
案情回顾
12月21日22时许
富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接到一男子报警电话
当接警员询问需要什么帮助时
该男子情绪激动、不依不饶
开始了一系列的辱骂
……
接警员多次提醒其注意文明用语
但男子置若罔闻
不听劝阻
继续辱骂接警员
言语肮脏 态度恶劣
严重影响了110接处警平台
正常工作秩序
为维护正常接警秩序和
“110”接警员合法权益
延安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立即介入调查
经查
该男子杨某当日饮酒后
为发泄不满
便恶意拨打“110”辱骂接警员
在事实证据面前
该男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相关规定
城关派出所
依法对杨某的违法行为
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延安头条#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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