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弘扬英烈精神,有力彰显对英烈褒扬尊崇,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军队建设,有序推进遵义红军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现将遵义红军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内容予以公布:
一、划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
遵义红军烈士陵园为首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贵州省全民国防教育基地、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位于遵义市红花岗区凤凰中路78号,面积:41686㎡,已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四至界线如下:
北至:青松堂后靠山堡坎往东至英烈墙沿步道至水池、长廊后堡坎。
东至:长廊东端堡坎南向新修车行道(通往凤凰山顶公路)外沿至休息亭,再由休息亭沿步道南向至配电房后堡坎再至上龙亭步道,再沿步道南下至广场边缘。
南至:以凤凰北路与烈士陵园大门前停车场交界。
西至:凤凰北路上烈士陵园公路外沿至樱花园步道与公路交界处沿北直上至青松堂后堡坎。
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内容
遵义红军烈士陵园现有邓萍烈士墓、红军烈士纪念碑、邓萍烈士牺牲纪念雕塑、钟伟剑烈士雕塑、红军坟(龙思泉烈士墓)、红军卫生员铜像、在黔牺牲烈士英烈墙、红军烈士纪念群雕等烈士纪念设施,青松堂(骨灰堂)、展陈馆等配套设施。以及上述属于保护范围内的其他附属设施,今后在保护范围内修建的纪念设施和其他附属设施均纳入同等保护内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及设施均受法律法规保护。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来源:遵义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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