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标志不明显 消费者用餐时误喝乙二醇

原标题:警示标志不明显 消费者用餐时误喝乙二醇

中国宁波网记者 毛雷君

日前,消费者李女士(化名)去一家餐饮机构就餐,不小心误服了作为燃料的乙二醇,双方就赔偿问题起了纠纷,目前还在协商之中。

据了解,12月中旬,李女士和家人在位于来福士广场4楼的沙胆彪炭炉牛杂煲吃饭,在就餐中误服了放在台面上的乙二醇,之后感觉身体不适就医。李女士认为,商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把有安全隐患的乙二醇摆放在显著位置,导致其误服,对其身体造成了伤害,要求对后续治疗承担责任,并提出相应赔偿要求。

图片

餐厅里作为燃料的矿物油成分就是工业级乙二醇。受访者提供

图片

平时分装在不锈钢水壶里,并未张贴警示标志。受访者提供

李女士的家人告诉记者,当时,乙二醇装在一个不锈钢水壶里,直接放置在餐桌边上的台面上,壶身上没有任何警示标记。李女士误以为是茶水。“她喝下去以后,感觉身体不舒服,立马就医。检查后发现身体指标有异常,医生建议最好做血液透析,因此我们要求商家支付相关费用约5000元。”李女士的家人表示,商家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图片

经过整改,壶身上已经张贴了警示标志。记者 毛雷君/摄

12月26日,记者来到涉事门店了解情况,该门店相关负责人王女士表示,他们店里用乙二醇作燃料,平时分装在不锈钢水壶里,壶身上张贴有“燃油,不可饮用”的纸条,但只贴了一边。如果从另一边拿起来,确实有可能看不到纸条。当时,李女士及其家人一共三人用餐,其中一人到操作台上倒了一碗乙二醇,但并没有饮用的动作。在用餐过程中,李女士和家人也并没有提出异议,只是在用餐结束时向服务员表示,误饮了乙二醇,感觉身体不适,要求就医检查。当时店里给其免单,然后有人陪同李女士去附近的医院检查,并支付了检查费用。

“现在要求我们支付血液透析的费用,无法接受。”王女士认为,他们没有做好提醒工作,让消费者误触到乙二醇,确实有责任,但也不能把责任无限扩大。

记者在现场发现,目前,经过整改,涉事门店装有乙二醇的不锈钢水壶上两面都贴上了“燃油,不可饮用”的纸条。

王女士称,乙二醇虽然无色透明但比较黏稠,与白开水的性状有所不同。记者倒了一小碗乙二醇,凑近时可以闻到一股淡淡的酒精味。从王女士向记者提供的公共场所视频可见,有人用水壶倒了液体,之后拿着小碗返回餐位。但之后视频里并没有直接饮用液体的动作。

王女士认为,如果不小心误饮乙二醇,李女士应该马上吐出来,并向服务员反馈。但直到用餐结束,李女士及其家人才向服务员说明情况,之后就医检查。“我们猜测,李女士很可能将其误当成了蘸料。”

李女士家人表示,由于牛肉煲有香菜等调料,掩盖了气味,直到最后才发现问题。

据了解,乙二醇是无色、无臭、有甜味的黏稠液体,通常用作溶剂、防冻剂以及合成涤纶的原料。同时,乙二醇因其较高的热值和较好的安全性,被作为环保醇基水性燃料,在不少大型商业综合体的餐饮场所使用。但乙二醇对动物有毒性,人类致死剂量约为1.6g/kg。乙二醇对人体有多种潜在的危害——对神经系统产生影响、代谢性酸中毒、造成肾脏损害、对心脏和肺部产生影响。乙二醇具有一定的致癌性,长期或大量接触可能增加患癌症的风险。

李女士家人提供的检查报告显示,李女士部分身体指标异常。

目前,商家负责人表示,事发已经过了一段时间,希望李女士可以再做一次全面检查,如果有问题,可以进一步协商解决。但他们无法接受一口价式的赔偿方案。如果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

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韩志清律师认为,商家首先应当承担检查和诊疗费用。目前因结果不明确,当事人应当在检查结果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就医费用和诊断结果提出赔偿请求。

(中国宁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