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一法官通过遴选,被任命为最高法院审判员

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一批事项,南通中院民三庭副庭长黄中华通过遴选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黄中华深耕知识产权审判一线16年,审理案件1800余件,通过裁判让“法护创新”的理念深入人心。曾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办案标兵”、江苏省“知识产权骨干人才”、南通市“诉讼矛盾化解先进个人”等称号,两次荣记个人三等功,去年获评“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


借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担任审判员期间,黄中华面对全国各地纷繁复杂的知识产权二审案件,迎难而上,勤奋钻研,审结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220件。在审理一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上诉案中,他通过严密论证,确立了专利技术方案中的争议特征构成使用环境特征的裁判规则。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认真撰写每一份法律文书,黄中华用行动展现人民法官的严谨专业。在省法院开展的全省优秀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评比中,他撰写的裁判文书分获一等奖和三等奖。2017年以来,他办理的8个案件先后被南通中院评为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在办好案件的同时,黄中华还注重调查研究。他参与了国家级研究课题《集成电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基于案件审判的视角》;参与《中国民法典适用大全》一书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保护章节的撰写;撰写的论文《互联网领域中商标恶意诉讼的个案甄别及司法规制》在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上获奖。


“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是每一位法律人的职业理想,通过遴选实现了这一理想,内心十分激动。”黄中华表示,新征程,新起点,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和修养,严格要求自己,公正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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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