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只羊罚10万,这处罚合理吗?
最近江苏盐城一个案子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一位农民卖了一只羊,赚了180块钱,结果被罚了10万元!这事儿听着就让人直咋舌。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11月,盐城大丰区的陈大叔在菜市场卖羊肉,被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查到摊位上有1条羊和6个羊头,都没有检疫章。执法人员去他家里一看,冰箱里还存着3条羊。今年1月,市场监管局开出了处罚单:没收这些羊肉和羊头,再加上180元的违法所得,最后还要罚款13万多。
这下可把陈大叔愁坏了。原来他卖的羊是村里顾大爷养的,顾大爷得了癌症,急需用钱,这才求他帮忙宰羊卖肉。更让人心酸的是,陈大叔家里还有个得了淋巴癌晚期的老人,正愁着治疗费呢。这一下子罚了十几万,这个家庭哪里扛得住?
市场监管局的人说得也有道理:陈大叔干这行都20多年了,规矩都懂,羊肉要检疫才能卖,这是常识。而且已经卖出去的羊肉也没法检验了,谁知道会不会有问题?按规定,违法经营食品货值不到1万的,就得罚10万到15万。
不过有意思的是,后来对这些羊肉做了检测,结果显示完全合格,兽药残留、金属残留这些都达标。这不就说明,虽然没盖章,但实际上这羊肉是安全的嘛。
说到规矩,国务院去年就发文提醒各地执法要"宽严相济"。要是第一次违法,危害不大,还及时改正的,甚至可以不处罚。今年2月还特别强调,罚款要考虑老百姓的感受,要讲法理、事理,还得讲情理。
其实大家都明白,处罚不是目的,关键是要让大家知法守法。但要是处罚太重,反而会让人觉得不公平。就像这次,赚180块罚10万,这落差也太大了,搁谁心里都不是滋味。
再说了,农村地方检疫也不是那么方便。有些村子地处偏远,想检疫都不知道去哪里申报。与其事后重罚,不如想办法让检疫服务更便民一些,提前多宣传教育,帮助老百姓把事情做对。
国务院今年特意提到,罚款要看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要考虑社会危害程度,还得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说白了,就是处罚要讲究"过罚相当"。处罚太重,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引起更多争议。
这不,案子现在正在盐城中院审理呢。大家都在等着看,这10万块的罚单,最后会有什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