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实施“五保障”

2024年以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财政局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支持完善教育资助体系,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有力助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保障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受教育。累计下达资金245万元,用于支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按照每生每年600元的标准,下达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奖补中央资金2282万元,惠及13个旗市区3.8万名幼儿。

保障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年生均小学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累计下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623.1万元,惠及3.43万名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

保障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累计下达普通高中资助补助资金8739.3万元,共惠及全市3.26万名普通高中学生。

保障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累计下达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5128.2万元,涉及11个旗市区和市本级7所中职学校,累计有3.18万名学生受助。

保障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奖励标准由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全市累计下达普通高校学生资助资金4298.16万元,累计惠及呼伦贝尔学院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扎兰屯职业学院等3所院校1.02万余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下一步,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大教育资助力度,不断完善资助体系,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为全市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财政力量。(徐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