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权益保障的公告
轮台县融媒体中心
2024-12-26 19:04
发布于新疆
轮台县融媒体中心官方账号
尊敬的缴费人: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新医保发[2024]72号),持续巩固拓展全面参保成果,切实有效解决参保缴费与待遇享受衔接问题,确保参保群众依法享受参保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5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政策正式实施。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在系统停机升级期间的参保缴费权益,轮台县医疗保障局、轮台县税务局分别在轮台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轮台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设置“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登记窗口”,在系统停机期间2024年12月26日至31日需参保缴费的,可前往对应地点进行承诺制登记,并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缴费,医保部门将按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落实相关政策,不受待遇等待期影响。
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31日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登记地点:
轮台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轮台县青年西路46号第四办公楼一楼7、8、10号窗口) 咨询电话:0996-4671981
轮台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轮台县文化南路5号) 咨询电话:0996-4691330
轮台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
轮台县税务局
2024年12月26日
来源:轮台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轮台县税务局
编辑:
李露露
审核:陈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