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监管局印发《北京地区农业保险经营管理综合考评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落地,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金融监管局)印发了《北京地区农业保险经营管理综合考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辖内农险经营机构考评工作机制,《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建立农险经营的综合考评体系。《办法》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规定中关于农险经营条件的要求,结合北京地区工作实际,在考核维度上建立了包括经营条件、考核评分两大类别,5个指标维度、41个具体指标在内的全面考评体系,坚持合规引导,结合农险监管工作实际,对具体考评内容实施动态更新。二是强化对考评结果的运用。考核评分按满分100分赋值并区分为A、B、C、D四个等级,结合考评结果对机构分类采取窗口指导、监管谈话、下发监管提示函、责令限期改正等差异化监管措施,督导保险公司持续整改,补齐短板。三是明确农险经营退出机制。明确对考评结果为D级的机构或连续2次考评结果均为C级的机构,根据相关制度有关规定,将不再符合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督导各农险经营机构持续提升农险经营水平和服务质效。

下一步,北京金融监管局将指导辖内经营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扎实开展农业保险综合考评工作,持续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并以此为契机,强化管理、切实提升农业保险的业务经营水平和服务质效,以高质量发展支持首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