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未满14周岁,却是纵火案的幕后主凶

近日,电视剧《猎罪图鉴2》热播中。网吧纵火案是一起复杂且令人深思的案件,涉及3个未成年人:郝自强、黄韬和阮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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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老板为逃避检查而关闭铁栅栏,事后发生火灾,导致包括网吧老板在内的十余人被烧死。然而,案件没有调查清楚就结案了。八年后,私家侦探董一旦被杀,真相浮出水面,原来董一旦受被害人家属委托一直在跟踪已出狱的“凶手们”。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阮芳芳是案件的关键人物。八年前,阮芳芳不仅在网吧钱,还诬陷老板非礼她,并利用郝自强和黄韬帮她报仇。因阮芳芳纵火,导致包括老板在内的十余人死亡。案发后,黄韬和郝自强承担主谋的罪行,黄韬被判入狱7年,郝自强被判入狱8年。阮芳芳因未满14周岁免于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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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阮芳芳为什么没被刑事处罚?现在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海峰说,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该案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前,以当时的法律来认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视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群体。但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已于2021年3月1日正式下调至12周岁。这一修订旨在回应社会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日益严重的关注,并强化对未成年人行为的约束,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观。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也强调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矫治的重要性,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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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芳芳的行为涉嫌哪些罪,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海峰说,警方揭露阮芳芳的罪行,等待她的是法律制裁。阮芳芳涉及到以下这些犯罪问题。



  盗窃罪阮芳芳偷盗网吧钱财,此行为属于盗窃行为。如果盗窃数额较高,则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阮芳芳将被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具体的刑期将根据盗窃的金额和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可能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诬告陷害罪阮芳芳为逃避法律责任,诬陷网吧老板非礼和虐待自己,此行为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放火罪:除了八年前的放火行为,此次阮芳芳又将家属们聚集在一起,试图烧死他们,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由于阮芳芳的行为涉嫌盗窃罪、诬告陷害罪和放火罪,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严重性,对其数罪并罚。


晓法提醒:


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既严格又审慎的态度,旨在通过教育和矫治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同时也保护社会安全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犯罪并不是完全免责,而是根据其年龄和犯罪情节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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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秀 

通讯员:施玟宇

编辑:李冰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