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6次家暴案:家绝不能成为受害者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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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翰(防灾科技学院)

近日,一则四川女子两年被前夫家暴16次的新闻令人触目惊心。2024年12月25日,此案件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施暴者贺某阳被控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法院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家本应是温暖的避风港,却成了受害者的“地狱”,不仅揭示了家庭暴力的严重性,也引发了社会对法律与道德层面应对措施的深刻反思。(12月26日 澎湃新闻)

家庭暴力问题的根源在于施暴者的心理扭曲与道德沦丧。贺某阳的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夫妻矛盾的范畴,他长期、频繁地对谢女士实施暴力,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令人发指。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公然挑战,更是对人性底线的无情践踏。施暴者往往通过控制、恐吓等手段,使受害者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无法寻求有效的帮助。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家庭暴力绝不仅仅是家务事,而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律保障的不完善让家暴受害者的求救之路充满坎坷。在这起案件中,谢女士已经意识到自身的危险处境,向法院提交人身保护令和离婚申请,但却因为手续不全未能及时得到处理,导致不能及时获得足够的保护来避免再次的家庭暴力。这反映出在《反家庭暴力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着程序繁琐、操作不灵活等问题。法律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法律程序不能及时有效地为受害者提供保护,那么法律条文再完善也只是纸上谈兵。

社会有责任也有义务为这些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们提供人文关怀。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它给受害者带来的身心伤害往往是不可估量的。从心理层面来看,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长期处于恐惧、焦虑、自卑等负面情绪之中。比如受害者谢女士,在经历了16次不同程度的家暴后,其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心理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他们往往不敢相信他人,对生活失去信心。社会的人文关怀在此刻显得尤为重要。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应该为受害者提供免费或者低成本的心理辅导服务,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重新建立对生活和人际关系的信任。

同时,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脱离暴力环境后面临着诸多生活困境。他们可能由于长期遭受家暴而失去了工作能力或者经济来源,甚至在寻找新的住所时也会遇到困难。例如一些长期被家暴的女性,在离开施暴者后发现自己身无分文,无家可归。社会应建立起完善的救助体系,为受害者提供临时的住所、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就业培训,帮助他们能够在脱离家暴环境后尽快地独立生活。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每个人心灵的港湾。我们绝不能让家庭成为受害者的“地狱”。唯有通过全社会持续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零容忍”家庭暴力的目标,让每一个家庭都成为充满爱与和谐的避风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