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

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茅仲华、研究室主任周加海、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茅仲华介绍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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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发布会现场照。

 一、《纲要》的起草背景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科学系统谋划未来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专门力量,着手《纲要》的研究制定工作。

一年多来,起草小组先后赴20多个省份开展实地调研,与近800名法院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律师代表等进行座谈交流,广泛听取各方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调研座谈、书面征求意见、集中讨论等方式,多次听取法院系统内的意见建议;专门征求了18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意见;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同志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部分咨询委委员、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和法律专家学者的意见。通过上述工作,共收到意见建议1200多条。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高度重视、逐一研究、充分吸收。经反复修改完善,并报中央政法委批准,《纲要》于12月26日正式印发实施。 

为确保《纲要》内容科学、切实可行,在起草思路上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纲要》严格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近年来中央针对政法领域涉及人民法院工作作出的各项改革部署全部纳入《纲要》,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作出细化分解、提出落实举措,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新一轮司法改革中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二是坚持聚焦解决审判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纲要》制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奔着现实问题去、盯着突出问题改,紧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注重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调研过程中发现的各地法院人案矛盾突出,息诉服判、实质解纷难度大,审判管理体系和机制不够科学,法院组织体系和机构设置有待完善,司法资源配置亟待优化,法院队伍的稳定与发展面临挑战等突出问题,《纲要》逐一作出回应,全面系统提出各项改革举措,推动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促发展。

三是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巩固深化改革。新一轮司法改革,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基础上的接续发展、纵深推进。《纲要》坚持一张蓝图、一体落实、一贯到底,注重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既对前期已经推进的相关改革任务,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持续深化完善;又适应时代发展,在审理方式、诉讼制度、技术应用等方面推出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改革举措,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长远健康发展。

总体上看,《纲要》最大限度凝聚了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改革发展的期望和共识,最大程度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是新时代、新征程上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人民法院改革规划和实施推进的纲领性文件。

二、《纲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纲要》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三大部分组成。其中,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包含9个方面45个条目,组织实施就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有序探索创新、加强评估问效提出了要求。

(一)关于总体要求

《纲要》在这一部分,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着力破除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以高质量司法审判工作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纲要》明确了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的六项基本原则: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坚持系统集成。

《纲要》提出了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到2028年,审判权力运行、机构职能设置、司法资源配置、队伍能力建设等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有效提升,人民法院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的职能发挥更加充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的作用更加凸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二)关于主要任务

这是《纲要》的主体部分,主要包括以下举措:

一是完善人民法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这部分有4项内容,重点提出了完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机制、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健全人民法院接受监督机制等4个方面的工作举措。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全面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重大事项按规定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完善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审判体制机制。这部分内容涉及9个方面,主要是立足司法审判职能,聚焦人民法院主责主业,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民生司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展新质生产力、金融强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高水平对外开放、落实“一国两制”等方面,健全人民法院审判体制机制,加强各审判条线、审判领域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为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例如,针对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纲要》提出要“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完善刑事、行政、民事交叉案件处置机制和裁判规则,明确涉企案件常见行为罪与非罪界限,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这一改革任务,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完善产权制度改革部署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加强对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司法保护,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司法审判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鼓励、支持、规范、引导作用。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有3项内容,主要是通过推动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机制,深化涉诉信访预防化解,加强诉讼服务建设等三方面改革,促进人民法院深度融入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解纷需求,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高效、实质性化解,有效发挥人民法院定分止争、保障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治理的职能作用。例如,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纲要》提出“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坚持调解自愿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切实杜绝诉前调解违背当事人意愿、久调不决、拖延立案等现象,有效防止“立案难”。

四是健全完善诉讼制度机制。包括8项内容,主要是通过深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领域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诉讼规则,优化审理机制,提升程序效能,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例如,在刑事诉讼方面,《纲要》围绕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机制、推动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完善涉公民人身权利的强制措施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等方面作出改革部署。通过这些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健全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全面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实现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有机统一。同时,《纲要》在这一部分还针对诉讼管辖、审级监督、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方面提出相关改革举措,为当事人诉讼提供更加全面、完备的程序保障。

五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包括4项内容,重点围绕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和司法公开工作,提出具体深化完善举措,全面准确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有效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案件质量的把关,进一步推动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司法责任制度体系,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例如,为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避免“类案不同判”,《纲要》提出“推进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规范‘法答网’运行”、“加强‘库网’融合发展”等改革要求,推动裁判规则输出与信息技术手段深度融合,既为法官办案提供智力支持和规则参考,也便于社会各界通过公开的入库案例和精选答问,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

六是完善审判管理制度。有3项内容,主要是针对审判质效管理、案件评查、审限管理进一步深化改革,既强调重视管理,向管理要审判质量和效率;又强调科学管理,切实为基层减负,激发队伍活力,推动构建更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审判管理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佳的司法产品。例如,《纲要》提出,“严格监督、科学管理上级人民法院面向下级人民法院的考核指标设置和数量频次,减轻基层负担”,这项改革是深入落实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务实举措,旨在有效解决部分法院指标考核“唯数据论”、“层层加码”、“盲目追高”等问题,通过有效减负、科学管理、压实责任,进一步激发法官积极性、增强责任感,促进提升审判质效。

七是加强人民法院机构职能体系建设。包括5项内容,主要围绕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巡回审判机制改革、专门法院和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司法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改革举措,进一步构建科学、高效、协同的法院组织体系和机构职能体系,为公正司法奠定坚实基础。例如,《纲要》提出“深化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工作机制改革”,将进一步强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功能作用,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一体推进案件审理、矛盾化解、业务指导和法治宣传工作,做深做实“老百姓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

八是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队伍。这部分有6项内容,包括加强法院队伍政治建设、完善司法人员能力培养机制、精简优化考核评价机制、优化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司法人员履职保障等方面的具体举措,推动形成分类科学、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保障有力的司法人事制度,夯实严格公正司法的队伍基础。例如,《纲要》明确了“推动优化法官逐级遴选制度”,将推动优化完善法官逐级遴选政策,畅通优秀法官助理入额渠道,实现法官在上下级法院之间有序流动,构建更加符合司法规律和审判实际的法官遴选制度。

九是完善数字法院建设体系。有3项内容,主要是通过加强数字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数字技术智能应用机制等方面的改革举措,全面提升法院工作数字化水平,推动新兴、前沿数字技术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通过数字赋能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例如,《纲要》提出“加强全国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建设”,将进一步整合优化全国法院信息化平台,推动司法数据实时汇聚、各项业务有效协同、智能技术充分运用,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技术支撑。

纵观《纲要》的主要内容,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一是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作为本质要求,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统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全领域、贯穿司法改革全过程。二是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价值追求,通篇贯穿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理念和要求,各项改革举措均围绕服务保障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司法需求来谋划推进,切实以高质量司法审判工作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三是以做实严格公正司法、定分止争作为改革路径,各项改革举措紧扣提升司法公正与效率、强化定分止争效果的目标要求,切实发挥司法审判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功能作用。四是以加强技术应用、强化数字赋能作为有效支撑,系统部署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全面嵌入人民法院工作的各项举措,推动司法审判有效适应数字时代要求,促进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全面提升。

三、《纲要》的组织实施

《纲要》的改革部署涉及人民法院各方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抓好组织实施工作是关键。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抓好改革落实。

一是强化改革统筹管理。《纲要》确定的45大项改革内容,将进一步细分为200余项具体改革任务,并明确各项任务的主要内容、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进行项目式、台账式管理。在细化任务分工和推进落实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各项改革任务的内在关联、逻辑顺序、相互影响,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落实,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

二是鼓励依法有序探索创新。《纲要》中确定的改革任务,有的属于战略性、方向性的工作部署,各级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审判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因地制宜提出符合自身实际的细化举措,大胆进行探索创新,不断创造和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与此同时,必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做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对于需要调整适用现行法律规定、先行试点探索的改革举措,应当在取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开展试点,待试点经验成熟、相关立法完善后再全面推开,确保重大改革依法有序、审慎稳妥推进。对于改革推进中的重大事项,最高人民法院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各地法院也必须按要求向地方党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报告。

三是加强改革评估问效。改革举措是否落地见效,关键要看审判质效是否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切实增强。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改革评估问效机制,通过专项督察、定期通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持续加强改革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举措有序落地、见到实效。同时,我们还将定期发布司法改革案例,加强改革政策宣传解读,讲好鲜活改革故事,使广大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摄影:胥立鑫
编辑:孟祥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