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国瑞证券首席信息官长期空缺等被责令改正

  中新经纬12月26日电 26日,厦门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责令改正》)。

  据《责令改正》,经查,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瑞证券”)存在以下问题:

  一、员工投资行为管控有效性不足,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二、首席信息官长期空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9号)第十条的规定。

  三、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个别项目规范整改不到位,反映出长城国瑞证券合规意识薄弱、内控机制不完善,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七十条第一款、《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9号)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长城国瑞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长城国瑞证券控股股东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5亿元。目前,长城国瑞证券在全国各地设立了25家分支机构和4家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承销与保荐等。(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