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900万,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自林受审

12月26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自林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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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1994年至2017年,被告人刘自林利用担任安医一附院党委书记,安医大党委副书记,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省政协人资环委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单位或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4.81万元,其中未遂80万元。2020年,被告人刘自林退休后,利用其原担任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监管执法、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5.5万元。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以及辩护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刘自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部分代表委员及70余名省、市直机关干部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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