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渠流出红水!东莞查处一违法企业

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桥头分局巡查面前湖排渠时发现,该排渠水体呈现红色。经溯源,发现东莞市某纸塑包装有限公司厂区外雨水井有同样红水存留。执法人员立即进入该企业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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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开工生产,但成型、热压、纸浆生产线等工序设备有生产使用痕迹。检查发现,该企业在打浆、成型过程中会有红色浆水产生并循环使用,因该公司回水桶管道突然破裂,部分浆水溢流外排到车间边的雨水渠,在场的员工处置不当,凌晨冲洗时将“红色水”排入面前湖排渠,导致该段水体呈现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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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该企业车间边的雨水渠和所在工业园雨水总排口两个点位进行取水样检测。对该企业制作双笔录,现场责令该企业对厂外红色水规范收集处置,同时对该企业环保负责人进行普法,要求企业强化环保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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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企业停止非法排污后不久,经应急措施处理,面前湖排渠水质恢复正常。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该企业或将面临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 | 悦读桥头
编辑 | 汪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