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检察院
2024-12-26 16:46发布于湖北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官方账号
数十年错误婚姻登记一朝获解
2022年7月的某一天,邓某某因一起20年前错误结婚登记案件出现在京山市检察院的办案大厅,他向检察官讲述了错误婚姻登记给自己带来的困扰。
杨、邓两人于1996年3月,宴请亲友后一起共同生活,未进行结婚登记。1997年9月30日,杨某使用杨某甲的户籍信息办理一张照片为杨某、身份信息为杨某甲的一代身份证。1998年10月15日,杨某持该身份证和熟人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同邓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后邓某及其儿子均落户于杨某甲户口之上。杨某甲与祁某共同生活,二人常年在外务工,育有一女。随着时间的推移,错误的婚姻登记给几人的生活造成了不少困扰。
杨某、邓某与杨某甲迫切希望解决登记错误问题。京山市法院通过检法协作机制,向京山市检察院移交该案线索,并告知邓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京山市检察院受理之后,积极协调京山市公安局户籍部门,并向京山市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按既定程序开展婚姻登记撤销工作。至此,历时20余年的错误婚姻登记案件得以更正。
通过检法协作机制,2022年底至2024年京山市检察院共办理不同原因不同错误情形的婚姻登记案件13件。
作者:吴 莹
编辑:王秋月
审核:王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