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公安局关于城区主干道建设和提升改造交通隔离护栏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主干道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正在对红荷路、青山路、奎文路、建设路、夏阳路、泰康街交通隔离护栏进行建设和提升改造,同时增设和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护栏新增和改造提升路段
1、红荷路(G104—部城街路段)。新增道路两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隔离护栏(以下称:机非隔离护栏);
2、青山路(微山湖大道—S104路段)。新增道路中央隔离护栏;
3、奎文路(樱花大道—微山湖大道、文化街—戚城街路段)。提升改造中央隔离护栏;
4、建设路(G104—S104路段)。新增中央隔离护栏和机非隔离栏,对微山湖大道至戚城街路段原机非隔离护栏进行复新后继续使用;
5、夏阳路(G104—S104路段)。G104至微山湖大道路段新增中央隔离护栏和机非隔离护栏,微山湖大道至S104路段新增机非隔离护栏。
6、泰康街(G104—奎文路路段)。新增道路中央隔离护栏。
二、交通标志标线增设和完善
6条主干道新增和提升改造交通隔离护栏路段,严格按照有关规范配套增设机动车行驶、非机动车行驶、允许掉头、人行横道等指示标志,注意行人、注意儿童等警告标志,禁止掉头、禁止停车等禁令标志,同时调整完善各类交通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对于违反禁令标志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交通隔离护栏设置原则
为确保各主干道路段中央隔离栏和机非隔离栏开口设置规范、科学、合理,公安交警部门在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导下,严格按照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提供的护栏设置安装实施方案,本着安全第一,兼顾通行效率和方便群众的原则进行设置。两个信号灯路口区间路段原则设置一处人行橫道中央隔离开口,并在开口处设置隔离警示桩,车辆掉头需求大的交叉路口中央隔离栏设置提前掉头开口,机非隔离护栏开口全面精简设置。
在城区主干道设置交通隔离护护栏,既是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品位的现实需求,也是有效保障人车合理分离、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请广大市民朋友在出行时,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不要翻越交通隔离护栏,爱护交通安全设施,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微山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23日

来源:微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