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是离开才能拥有之地,是在他乡回望时才能发现之地。
去年秋天,我和几位师友去德国参加法兰克福书展,书展结束后又去伦敦。已经吃了好几天好些顿西餐,不知怎的就聊起了烩面。同行的田兄和李兄皆是河南人,李兄之前来过英国,说伦敦就有家烩面馆,他曾经来吃过的,味道不错。
那就去吃啊!田兄拍板。我当然也积极响应。河南人有几个不爱吃烩面的呢?我自不能例外。不过这种爱平时也不觉得怎样,在国内,想吃便吃着了。尤其是在郑州那些年,三步五步就是一家烩面馆,手艺不行的店必定活不了几天。也正因如此寻常,所以很久以来我竟然视之为理所当然的存在,这感觉到北京后才察觉出了差异化,如今到了国外就更明显起来。
挨到了午饭时分,一行人便直奔那家馆子而去。远远地,就瞧见门口支着个活动招牌:伦敦老常家面馆。近前细看,上面贴着四张图片:河南烩面、肉夹馍、香锅肥肠、串烧羊。串烧羊,就是羊肉串。这叫法挺特别。众人在门口议论了一番,合影的合影,单拍的单拍。脸上都是一副欣欣然的样子,跃跃欲试,充满期待。
入店的门厅墙上满满当当,挂着“河南同乡联谊会”“英国河南商会”的牌子以及各种合影。那边厢,熟悉的声浪迎面而来,还有很多熟悉的容颜——虽不知道名字,也明白皆是萍水相逢,但听之望之就能知道这些人都是同胞,都是中国人,那怎么会没有熟悉感呢?
落座,翻菜单,扑面而来的一个字就是:贵,很贵,真贵。从低往高举例:蒜蓉拍黄瓜和红油土豆丝六块八,拌腐竹七块八,皮蛋豆腐八块八,夫妻肺片九块八。这些是凉菜的价。主食系列里肉夹馍是最便宜的,五块八。其他的如羊肉烩面、羊肉泡馍、新疆炒拉条、手工水饺、茄丝捞面、油泼面、青椒肉丝捞面、西红柿鸡蛋捞面……统统都是十一块八。“捞面”这个词让我的视线停顿了好一会儿。这面用老北京话叫“锅挑儿”——从锅里把热面条挑出来,意思就是不带汤,不是汤面,河南就叫捞面。挑和捞异曲同工,都亲切。
亲切归亲切,算账归算账。按照汇率,欧元的十一块八约等于一百块钱人民币。一百块钱吃碗烩面,你敢想?即便是在郑州的豪华酒店里,我也从没有吃过这个价的面。当然,嘴里虽然喊着贵,其实倒也不怎么心疼钱包。穷家富路嘛,总是吃得起的。要知道,这是在伦敦吃烩面呢。
凉菜上来,迫不及待下筷。味道很一般,不好也不差。因为也不是主角,我们的宽容度就高。心心念念的就是面。等面千呼万唤地上来,一看面相我的心就凉下来。汤色不够浓白,气味不够醇厚,甚至闻不出多少羊肉的鲜香,这就很悬。曾听河南烹饪界的行家说:唱戏的腔,厨师的汤。有汤开张,无汤打烊。为啥汤这么要紧?这得从海鲜说起。海鲜在中原没有鲜的,只有干货。想把干货做好,就需要好汤入味,汤就成了豫菜的鲜味之源。面也同理。简而言之,汤是基本功,也是基本面。一般来说,不合格的汤很难煮出好吃的面。
不过,这是在伦敦,会不会属于二般呢?
还是先尝一口吧。
——大失所望。只能说,面做成这样,要是在郑州,老板有着挨打的风险。
就想起我自己做的烩面。偶尔炖羊肉的时候,也顺便做一次。家常手艺,满足自己而已。先是和面,面和好了就醒面。醒好的面会散发出一种自然而然的光润,用手一摸就能摸出弹性。这就是熟软了。熟软了的面,就可以抻烩面了。因为是纯人工做,所以抻出来的烩面都不怎么规则,一碗面里,有宽有窄,宽是自然的宽,窄是自然的窄。有厚有薄。厚是自然的厚,薄也是自然的薄。厚厚薄薄宽宽窄窄的一碗面煮好,再加上细细的干丝、海带丝和粉条,浇上羊肉汤,最后再撒上一小撮碧生生的香菜便大功告成。末了这一小撮香菜极重要,是用来吊鲜味的。
眼前这碗面,貌似是什么都有的齐全,可就不是那个味儿。
我们就一起看着李兄。李兄挂不住了,喊来服务员,说你们老板呢,叫他来。这时候老板大概率是不在的。服务员果然说不在。我们就笑。李兄就只好和服务员谈话,说,我以前来吃的时候还可以呀,你们这退步得真够快。
对不起,不好意思。服务员笑容可掬。对着这样笑容可掬的脸你能怎么样呢?何况听着也有几分河南腔。也只能说几句便罢了。吐过了槽,肚子还饿着,也便继续吃。于是,一边说着不好吃,一边动着筷子,居然也差不多吃完了。吃完了又坐了好一会儿,喝茶闲聊。显见得这碗面让大家百感交集,于是便你一句我一句地热烈探讨起来:
烩面做成这样,这人气咋还这么足呢?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外国人没有吃过更好吃的,就觉得好呗。
那同胞们呢?难道都没有吃过好烩面吗?这些人里肯定有来过不止一次的,也肯定吃过更好吃的,咋还来呢?
因为这是在伦敦,别无他选,有就很好。相比而言,味道就得退而求其次。田兄言简意赅地总结。
众人沉默。这微妙的沉默中自然有着某种意味深长的认同。我想,但凡再来吃面的人大概都是这么想的。这烩面既然是在伦敦,那就可以容忍它的不好吃,而且,甚至会一来再来,一忍再忍。因为,烩面在这里不容易,开烩面馆在这里不容易,在这里能吃到烩面也不容易。而所有的不容易背后,都站着一个词:故乡。
是的,此时此地的此面,不是面,是故乡。故乡是什么?是离开才能拥有之地,是在他乡回望时才能发现之地。——正如在这伦敦的烩面馆里,面对着这碗似是而非的烩面,在这冷却的汤里,在这寡味的面里,我们清晰地看到了故乡的模样。以烩面之名,她把自己的面目聚集在了这碗面里。
离开烩面馆,漫步在伦敦的大街上,不知谁开始算起了日子,说已经出门这么多天了,该回家啦。
是啊,确实是该回家了。(乔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