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成品油 、商品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锦州市市场监管局_信息公示】

近期,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成品油、商品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查成品油、商品煤产品150批次,其中抽查经销单位105家150批次。经检验,经销单位4家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7%。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成品油。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351-2017《车用乙醇汽油(E10)》、GB 19147-2016《车用柴油》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车用乙醇汽油(E10)产品的乙醇含量(体积分数)、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质量分数)、苯含量(体积分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车用柴油产品的硫含量、运动黏度(20℃)、闪点(闭口)、凝点、冷滤点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车用柴油产品的闪点(闭口)、运动黏度(20℃)、凝点、冷滤点等项目不合格。

(二)商品煤。本次监督抽查依据《辽宁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灰分、全硫、发热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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