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曲阜市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终结曲阜金皇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用时仅71天便审结了该破产清算案件,465名职工入职到新公司,实现无缝再就业。至此,曲阜法院首起“执转破”案件实现了“无震荡”“软着陆”。
金皇活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2005年10月变更为股份公司。后该公司因经营恶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曲阜法院于2014年7月1日裁定进行破产重整,2015年5月4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
终止重整程序后,因重整计划未能执行,根据管理人的报告和申请执行人曲阜市金鲁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转破”申请,2024年9月30日,曲阜法院裁定终止该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宣告公司破产。
“企业面临破产,内部员工都感到惶恐不安。”曲阜法院承办法官、副院长王杨表示,涉案企业的债权人(银行、供应商等)向管理人申报了200多笔债权,共计达22亿元。如何在最大限度地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实现对债权人、债务人等所涉各方的均衡保护,成了摆在合议庭面前的一道难题。
为顺利推进重整程序,在曲阜法院院党组的领导下,合议庭认真研究案情,全程跟进,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深化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完善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改革,破产管理人仅需线上提交一张申请就能查询到破产企业的全部信息,有效提升了破产管理人核查破产企业信息效率,高效推进破产清算工作进度。
11月1日,曲阜法院组织召开了曲阜金皇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会上,合议庭宣读了终止重整计划执行和宣告破产的民事裁定书、制定破产管理人和债权人会议主席的决定书;管理人作了执行职务工作等报告,报告了财产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审计、评估机构介绍了资产核实工作情况。
破产过程中涉及的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税费缴纳、企业注销、破产费用保障等问题,光靠法院的“单打独斗”难以解决,需要多部门同频共振、形成合力。为此,曲阜法院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为破产审判搭建联动平台。在该院的推动下,召开了破产“府院联动”协调会,构建起破产案件风险调控与事务协调由政府主导、司法程序由法院主导的一体化处理“法院+N”模式。
“即使破产也要全力保障企业职工等特殊弱势群体权益。”进入破产程序后,曲阜法院受理了一批企业职工确认劳动关系之诉。法院认为,双方前期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遂对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予以认定。合议庭成员孔德法提出,只有树立法院是破产程序的主导者,政府是企业职工等弱势群体权益的代表者、是破产程序中矛盾纠纷的化解者及风险防范者的理念,才能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高效化解社会矛盾。
此外,曲阜法院还通过“府院联动”机制,依托党委、政府资源配置优势,通过政府平台吸引投资人,并为投资人争取国家政策和补助,扩大投资人意向,消除投资人顾虑,成功吸纳投资人并协调成立了新的金皇科技公司,在宣告破产的当天,由金皇科技公司通过企业租赁形式整体接收破产企业职工再就业。
企业历经破产重整后,465名职工与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实现了企业破产与职工再就业的无缝衔接,未出现因职工就业等问题引发的不稳定情形,真正实现了“无震荡”破产。
12月7日,曲阜法院召开了曲阜金皇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上,经管理人申请,曲阜法院裁定对管理人制作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予以认可。
该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经管理人审核的债权总额为14亿余元,用于可分配的财产价值总额为3600余万元,处置化解债务13亿余元,盘活存量资产8000余万元,盘活土地140余亩,安置职工再就业460余名,确认607家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偿金等职工债权共计7000余万元。
该案的审结,既是发挥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作用的成功案例,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也是曲阜法院首例“执转破”案件。
“将破产审判工作置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改善的大局中谋划实施,是法院工作的应有之义。曲阜法院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程序的特殊功能,帮助和支持民营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葛传伟表示。
今后,曲阜法院将坚持“执破联动”“府院联动”破产审判工作模式,全心全意“破”病企危机、“产”发展生机,持续做好涉企纠纷司法服务、矛盾化解、执行联动、风险防范等工作,切实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 马文青 通讯员 赵聪 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