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制度作为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罪犯更好融入社会、实现再社会化、降低行刑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为更好破解假释适用率低、假释激励功能发挥不充分等难题,沈阳市检察机关采取“大数据监督+检察听证”模式,通过自主研发假释案件监督模型,将假释适用评估过程从抽象变具体、从主观变客观,全面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的意见建议,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确保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落实。
时间回到2024年1月4日,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收到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报送的关于罪犯范某某提请假释的案卷材料。
在此期间,检察机关利用自主研发的假释案件监督模型,对范某某所在监区进行了全员筛查,发现范某某综合指标位列第一,随即向监狱提出进一步完善证据并依法推进罪犯假释工作的相关建议。
“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是办理假释监督案的最大难点。为进一步推进实质化审查,城郊地区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上,在阐述罪犯范某某是否有“再犯罪危险”时,承办检察官运用本院研发的拟假释罪犯监督比对模型,现场展示范某某的表现情况和其在所属监区的比对情况,用可观的数据增强确信,将假释适用评估过程从抽象变具体,从主观变客观,并就该模型的32项核心指标的构建和61项基础数据的选取向与会人员进行阐释。
听证员对假释案件量化评估予以高度肯定,一致建议对范某某提请假释。检察机关最终采纳听证意见,向法院建议对罪犯范某某裁定假释,范某某被裁定予以假释。办案同时,城郊地区检察院聚焦假释适用率低背后所蕴藏的深层次原因,联合法院、监狱打破部门壁垒,发挥各自优势,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共同开发,形成三方成果互认的大数据模型,共同促进法律监督“新发展”。
不仅如此,在范某某案件成功办理后,省监狱管理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共同制定《关于假释办案辅助系统法、检、监联合开发推进工作方案》,依托监狱执法信息联网大数据平台数据和日常管理信息,建立假释案件数据资源库,推进数据资源化和资源可利用化,并从法律规定和假释案件的事实、法定条件等角度,共同制定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罪犯赋分标准,形成三方认可的系统性内在算法逻辑,为模型开发推广和案件公平公正办理提供制度保障,打消执法司法人员办案顾虑。假释案件监督模型把海量数据降低至人工可逐人审查的程度,将数据的智能分析与人工的审查研判相结合,实现假释案件类案办理,并且监督模型正在不断被改进、完善和优化。——模型应用再升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刑罚执行机关的互联互通,积极推动模型相关参数嵌入监狱执法信息联网大数据平台,依托动态变化的实时监管数据实现罪犯假释排名的实时更新,监督监狱及时主动提请假释案件,保证各方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模型推广再升级。沈阳地区应用取得显著成果后,该模型已上架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和省检察院建模平台,应用成果与有关情况被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并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截至目前,沈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已对辖区内所有监狱完成数据归集汇总、赋分排序、比对筛选工作,省内外多家检察机关也已使用该模型,相关经验做法实现应用推广。
法治春风,吹入高墙。每一个刑罚执行案件,都映射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直观感受。沈阳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站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度,与审判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合力打造沈阳地区假释工作品牌,守好法律监督“最后一公里”。
沈阳市检察机关不断创新法律监督工作方式,运用大数据赋能假释案件办理,构建的假释案件监督模型已上架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为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假释案件办理提供经验借鉴。希望沈阳市检察机关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检察业务与数字技术的融合,不断提升案件办理现代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