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改革蓝图
细化为“施工图”转化为“实景画”
——专访二级大检察官,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左二)实地查看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部署了一系列标志性、引领性、突破性的重大改革举措。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服务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湖北省检察机关将如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近日,记者专访了二级大检察官,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
记者: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使命任务,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对此,湖北省检察机关将从哪些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王守安: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我们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精准对接湖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的决定》,以重点工作为牵引,全面融入全省改革发展大局,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在部署落实层面,全面对标对表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紧密结合湖北实际,以法律监督为主线,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抓手,把检察改革蓝图细化为“施工图”、转化为“实景画”。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将坚持改革与法治有机统一,恪守检察职能边界,严格依照上级部署依法有序、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闯出更多改革经验。一是在监督办案中做实矛盾化解、风险防范。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批捕起诉各类严重犯罪,形成有力社会震慑;深化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等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抗,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二是全力服务经济发展。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的依法平等保护,建好用好与省公安厅联合建立的涉企立案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等趋利性执法司法行为,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三是坚持为民司法。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等民生热点领域的法律监督,强化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的权益保障,完善检察便民利民机制,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四是深化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健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模式,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在保障“一江清水永续东流、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中展现检察作为。
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章部署。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应发挥重要作用。在您看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将从哪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王守安: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既是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北省检察机关将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契机,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巩固和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方面,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刑事检察方面,以持续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机制为牵引,严守捕诉标准,狠抓办案影响、风险研判机制落实,提升办案质效,积极探索建立法律监督线索库,大力推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强化侦监协作办公室监督职能,一体推进刑事指控体系和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机制建设。民事检察方面,着力构建三级检察院有区分、有侧重、有统筹的民事检察工作机制,拓展基层民事检察履职空间,深化开展虚假诉讼和民事执行两个专项监督活动,积极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行政检察方面,深化行政检察一体履职机制,强化接续监督、跟进监督,持续做实做强行政诉讼监督;依托“府检联动”等工作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规范推动行刑反向衔接,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履行好促进公正司法、助推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公益诉讼检察方面,聚焦公益保护,把准“可诉性”,多啃“硬骨头”,建立健全符合公益诉讼检察特点规律的办案规范体系,以精准规范办案配合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检察侦查方面,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以省市两级检察院专设侦查部门为契机,健全检察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增强检察侦查整体效能,惩治司法腐败,强化司法人权保障,维护司法公正。
另一方面,强化执法司法相互配合制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离不开执法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配合和制约。我们将坚持系统观念,突出问题导向,以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整改为契机,加快推进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建设,增强法治监督合力;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公安、国安部门建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与法院建立的长期未结及久押不决案件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一体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从职务犯罪逮捕起诉监检衔接、互涉案件管辖衔接、检察侦查办案衔接等方面着力,推动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
记者:大检察官研讨班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聚焦严格公正司法,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作出部署,要求下大气力推动检察机关自身改革和发展,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对此,湖北省检察机关将如何抓好贯彻落实?
王守安: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强调,要紧紧围绕抓改革促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我们将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持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鄂检铁军。
一是以政治建设立根固本。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持续深化“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二是以科学管理提质增效。研究制定《关于一体抓好“三个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若干措施》,引导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一体抓实数据宏观分析与微观案件评查,健全案件自查、检查、评查机制,推广“智慧评查”“一案一评”工作模式,大力推进案件评查、反向审视与追责问责贯通衔接,督促检察人员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健全一体履职机制,狠抓重大敏感案件台账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强化上级检察院对疑难复杂敏感案件的指导督办,压实承办人的办案主体责任和院领导的监督管理责任。三是以素能建设蓄势聚力。完善专业素能培养体系,把“三个善于”理念纳入政治轮训、同堂培训、岗位练兵,深化职业素养和职业伦理建设,涵养新时代湖北检察职业精神,促进队伍素能整体提升。四是以从严治检涵养正气。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持续完善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作者:刘怡廷 潘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