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 激发科技创新新活力

近日,《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并发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条例的施行,是昆明市在科技创新法治建设方面迈出的坚实一步,将有效以法治之力破解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障碍,为提升昆明科技创新竞争力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科技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快速发展,科技创新正在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它不仅能催生新的产业和商业模式,还能推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促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但在发展科技创新的过程中,也会面临诸多挑战,此次《条例》的修订并发布,是昆明市为突破科技创新发展瓶颈、激发科技创新的活力所做的“努力”。

《条例》聚焦昆明发展的具体问题,立足昆明科技创新实践,以立法推动补短板、锻长板、增新板。从锚定地方发展的战略目标、聚焦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突出科技人才的支撑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和交流、构建科技创新支撑生态六个方面重点布局,全方位、多层次地推动昆明市的科技创新发展,促进形成从目标锚定、路径选择、要素支撑到生态培育的闭环,加快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明确了科技人才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导向,鼓励企业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等建立产学研融合、多学科交叉的人才培养模式;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建立市场化的人才引进机制。人才在科技创新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是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核心力量。人才不仅是创新思维的源泉,能够突破束缚、提出新颖见解,而且是技术研发的强力推动者,依靠自身的科学技术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持续推动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为科技进步和创新不断注入活力与成果。《条例》为做好科技人才工作提供法律保障,是推动科技创新进步的重要一环。

《条例》是昆明市科技创新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它的施行将为昆明市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相信《条例》的施行,能够为昆明市的科技创新带来新的活力,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昆明信息港评论员 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