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12月26日电(记者宋翠)为推动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12月20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碳足迹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碳足迹核算试点,建设省级碳足迹因子数据库。
“立足山东实际,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统筹谋划、急用先行”原则,紧密结合山东省产业特色、地区优势,选择工作基础好、产业集中度高、产品优势明显、降碳潜力大的城市、行业、企业开展碳足迹核算,推进省级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和碳足迹标识体系建设。
《通知》主要内容是,开展碳足迹核算试点,建设省级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和数据质量计量支撑试点,探索开展碳足迹场景应用、分级管理、信息披露和贸易绿色化水平统计监测等工作。
一是城市碳足迹试点。青岛、烟台、聊城市根据产业结构特点和自身发展情况,开展碳足迹管理体系试点建设。二是产品碳足迹试点。结合山东省重点出口行业和优势产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三是行业碳足迹试点。选取钢铁、轮胎、纺织行业,依托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开展数据研究,形成地方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四是建设省级碳足迹因子数据库,与国家数据库形成衔接和补充。鼓励各类主体应用山东省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自愿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五是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推进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建设。六是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计量支撑保障体系试点,提升碳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七是应用场景试点探索。探索产品碳足迹相关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推进产品碳标识在消费品领域的应用等。八是探索开展区域贸易绿色化水平统计监测及评价,提升企业绿色贸易能力。
《通知》主要有3个特点。一是统筹谋划,急用先行。紧密结合山东省产业特色、地区优势,选择工作基础好、产业集中度高、产品优势明显、降碳潜力大的城市、行业、企业开展碳足迹核算。二是坚持企业自愿。该工作由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组织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开展核算等工作,且涉及产品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在有需求企业中选取特色产品开展工作,数据是否公开遵从企业意见和相关规定。三是探索应用。通过碳足迹数据分析,找准产品生产高碳排放环节,为企业降碳提供支撑,探索碳足迹应用场景,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带动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