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家住西安市南郊的王先生向三秦都市报“小秦帮忙”栏目反映称,他10岁的儿子在游泳班学习游泳时,被教练“开肩”拉伸后锁骨骨裂。孩子说,教练当时抓着自己的胳膊往后拉伸,感觉特别疼,第二天去医院检查发现骨裂。12月25日,记者采访时了解到,涉事教练已辞职,游泳馆负责人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孩子父亲王先生说,今年4月17日,孩子训练结束后,一直喊自己锁骨附近疼痛,当晚出现肿胀现象。随后,王先生带着孩子前往西安市红会医院检查,检查报告显示孩子锁骨骨裂,医生给孩子采取了保守治疗方式,进行了上肢固定。
“孩子恢复期间,3个月都不能负重。”王先生说,他了解到,涉事教练今年5月辞职了,因为着急给孩子治疗,事发后他与游泳馆总教练沟通过孩子受伤的事情,但并未谈及赔偿和治疗费用等相关事项。
今年8月29日,经过恢复,孩子已经可以运动。王先生再次联系到游泳馆总教练,经过双方协商,确定让孩子继续跟着免费训练,但并未明确免费训练时长以及如何报销治疗费用及赔偿问题。“12月1日,游泳馆总教练突然给我发了一条信息,说给孩子免除了9月、10月、11月的训练费,12月的训练费不能再免。”王先生说。
12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市雁南一路118号曲江六号小区东门的西安博悦健身体育文化管理有限公司,一名王姓负责人表示,游泳属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具有受伤的可能。“我们愿意承担医疗费,同时,游泳馆也已经免除了孩子3个月的训练费,共计3000元。”该负责人表示,免费训练要有个期限,希望王先生能正面协商免费时限,如果实在谈不拢,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游泳馆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前期,游泳馆试图用免费游泳的方式赔偿,但因双方忽视了免费游泳的期限,导致由此产生纠葛。因此,建议双方可先友好协商赔偿事宜,确定具体赔偿金额,然后再考虑是否继续以免费游泳置换赔偿金,如不再置换,游泳馆可直接赔付。如果双方对具体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家长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来源:三秦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葛兰